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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5 2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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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东济南
二、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以独立缴费单位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二)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高能耗行业中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按照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进行返还;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末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三)企业所需申报材料。《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或《经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rizhao.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
(四)申领程序。
1.网上申请。企业通过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使用企业账户登录后,点击稳岗返还功能模块,提交相关材料(容缺受理生产紧缺防护物资或提供服务的企业申请);
2.材料审核。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审核认定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税务部门建立会审机制并组织实施);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进入拨付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
3.资金拨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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