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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日照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店今后需亮证经营、公示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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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13: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日照
4月23日,记者从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照市多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全市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以进一步加强日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净化消费环境,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饮食安全。

记者从该方案中了解到,今后旅游景区的食品经营店必须符合亮证经营、安全承诺、票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和文明经营六个方面的标准要求。

据介绍,食品经营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和餐饮经营业户必须持有由区县局、市场监管局办理的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食品加工经营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经营负责人,要分别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醒目位置。

食品经营店的厨房需要清洁卫生,无油无污垢,生熟分开,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标示清晰。此外,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和路边强拉行为将被严禁。

今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经营许可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大检查和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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