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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31 0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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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东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使用的位于青岛路以西、东营路以北,面积31561.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东至青岛路,西至文登路,南至东营路,北至厉家庄子村土地。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和相关申请的,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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