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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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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00: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
关于对《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主城区地名管理,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提高地名命名的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市民政局联合曲阜师范大学,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编制了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规划包括文本、说明和图件三个部分,其中,文本对重点内容作出简洁规范,说明是对文本的具体阐释和补充,图件是对有关内容的直观展示,三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增强规划的科学性,7月31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说明及图件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说明及图件进行了修改,并提取编制了规划文本。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文本和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形成书面材料报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地址:日照大厦(北京路188号)701房间;
       联系电话:0633-8816117;
       电子邮箱:rzsmzjdmk@rz.shandong.cn
       附件:1、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文本(征求意见稿)
              2、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说明(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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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9 00: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
(公开征求意见稿)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2019-2035 年)
文 本
日照市民政局
曲阜师范大学
2019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一条 编制目的............................................................................................ 1
第二条 指导思想............................................................................................ 1
第三条 规划目标............................................................................................ 1
第四条 规划原则............................................................................................ 2
第五条 规划期限............................................................................................ 3
第六条 规划范围............................................................................................ 3
第七条 规划效力............................................................................................ 3
第二章 区块划分.............................................................................................................................4
第八条 分区原则............................................................................................ 4
第九条 区块划分............................................................................................ 4
第三章 通名规划.............................................................................................................................5
第十条 基本原则............................................................................................ 5
第十一条 自然地理实体类通名........................................................................ 6
第十二条 道路通名............................................................................................ 6
第十三条 桥梁、隧道通名................................................................................ 7
第十四条 住宅区和建筑物通名........................................................................ 7
第十五条 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通名........................................................9
第四章 专名规划.......................................................................................................................... 10
第十六条 基本原则.......................................................................................... 10
第十七条 自然地理实体类专名......................................................................10
第十八条 道路专名.......................................................................................... 11
第十九条 桥梁、隧道专名.............................................................................. 11
第二十条 住宅区和建筑物专名......................................................................12
第二十一条 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专名......................................................13
第二十二条 派生地名.......................................................................................... 14
第二十三条 有偿冠名.......................................................................................... 15
第五章 区块道路命名指引.......................................................................................................... 15
第二十四条 快速路与主干路.............................................................................. 15
第二十五条 区块道路.......................................................................................... 15
第六章 地名标志规划.................................................................................................................. 16
第二十六条 地名标志体系构成.......................................................................... 16
第二十七条 地名标志设置.................................................................................. 16
第二十八条 城镇门牌设置.................................................................................. 17
第七章 地名调整与保护规划...................................................................................................... 17
第二十九条 地名调整.......................................................................................... 17
第三十条 地名文化保护.................................................................................. 18
第八章 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 19
第三十一条 地名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19
第三十二条 完善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19
第三十三条 建立地名工作协调机制..................................................................19
第三十四条 完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20
第三十五条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 20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提高地名命名的
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使地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
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日照市城
市总体规划(2018—2035)》,结合日照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与“滨海、生态、宜居、旅游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和临港产业
基地”的城市性质定位相适应,突出日照依山傍海、山海港城融为一
体的城市空间景观特色,充分发掘日照历史渊源和地名文化脉络,加
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人文特色,提升地名蕴涵的内在质量和文化品
位,体现健康积极的价值取向,构筑日照主城区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
第三条 规划目标
1.总目标:构建与日照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体系,彰显日照丰
富的城市文化内涵,实现地名工作超前管理、有序管理,更好地服务
于日照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满足城市建设发展
需要。
2.阶段目标:
2
(1)近期: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建立地名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
规范通名标准,优化专名采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调整和纠正,初步
完成道路名称的优化和不规范名称的清理工作。
(2)中期:进一步落实地名规划,初步建立能凸显城市景观与
文化特色的地名系统,做到指位清晰、命名准确。
(3)远期: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
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
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的地名系统。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保持地名稳定。保留有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老地名,“激活”
历史地名。有些地名缺乏内涵,但因约定俗成、群众使用多年,一般
也不作轻易改动。
2.突出区域特色。名地相符,切实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经济和
地理特征,增强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
3.与城镇建设规划结合。以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城镇规划建设
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
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
4.整体与局部相协调。整体地名布局合理,做到层次分明,有规
律可循,便于人们好找好记。局部地名有特点,类型多样,个性鲜明。
主地名与派生地名以及同类地名之间做到彼此相互联系、协调,形成
科学有序的分布形态。
3
5.突出时代特征。新生地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贴近现代生活,
富有时代气息,反映当代精神文化风貌、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状
况,做到品位高雅、特色鲜明、与时俱进,实现新老地名的和谐统一。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19—2035 年。
近期:2019 年—2020 年;
中期:2021 年—2025 年;
远期:2026 年—2035 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参考《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年)划定的主城区范围,
根据主城区地名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规划范围为北起桃花岛三路,
南至傅疃河沿线,西至沈海高速,东至海滨沿线,总面积约 216.906
平方千米。
第七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为日照市主城区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指导性文件。
凡涉及规划范围内道路、住宅区、建筑物、桥梁、广场,大型构筑物
等,以及有关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及相关活动事项时,均应执行本规
划,同时亦应遵守国家、省、市地名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4
第二章 区块划分
第八条 分区原则
1.以《城市规划》为框架。《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中关于主城区空间结构的划分是本规划进行区块划分的重要依据。
2.以反映区块特点为主导。以反映地名的区块特点为主,综合兼
顾城市规划功能定位等因素,并从地名使用的社会性和实用性出发,
对主城区进行地名区块划分。
3.注重区块系统性和连贯性。在突出区块差异性基础上,注意保
持每个区块内部在城市功能上尽可能形成一个系统的单元,不同层次
的地名构成地名体系。
4.边界选定不过于固定。以满足区域主导特征、符合社会认知为
原则,总体上依据现有功能区边界、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分布状
况作为区块划分参照的重要因素,但非固定严格边界。
第九条 区块划分
共分为七个地名规划板块,即东城片区、西城片区、石臼片区、
山海天片区、高教片区、高新片区、开发区片区。
东城片区:位于主城区东部,北起山东路,南到迎宾路,西至临
沂路,东至青岛路。功能定位:商务商业活力片区。
西城片区:位于主城区西部,北起山东路,南至铁路,西临山海
高速,东至临沂路。功能定位:居住、商业服务区。
5
石臼片区:位于主城区东南部,北临铁路,南至上海路,西至北
京路,东至海滨。功能定位:商贸商业活力片区与旅游休闲活力片区。
山海天片区:位于主城区东北部,北起桃花岛三路,南至海曲东
路,西接青岛路,东至海滨。功能定位:滨海旅游与康养活力片区。
高教片区:位于市区北部,北起山海路,南至山东路,西接临沂
路,东至青岛路。功能定位:科教片区。
高新片区:位于老城区北部,北起山海路北部区域,南至山东路,
西临沈海高速,东至临沂路。功能定位:创新创业园区。
开发区片区:位于主城区南部,北起铁路,南至傅疃河沿线,西
至沈海高速,东至北京路。功能定位:现代化工业园区。 第三章 通名规划
第十条 基本原则
1.规范使用。按本规划规定的通名体系用字条件使用通名,不允
许随意更改已确定的地理实体的通名用词。
2.名地相符。通名应与实体的实际地理位置、规格、规模、景观
相适应,不同类别地理实体的通名不应串通混用。
3.科学系统。通名应能科学地反映该地理实体的性质、规模和层
次。各类地理实体中,不同层次使用不同的通名,同一层次使用相同
通名。
6
4.保持稳定。现有地名通名凡不违背有关地名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可继续使用。新产生的新型实体,确实无法使用本规划的通名体系时,
须通过充分论证,经市地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自然地理实体类通名
1.水域。包括各类陆地水体和海洋水体,主要有海、湖、河、溪、
潭、塘、水库等。
2.山体。主要包括“山”“峰”“岭”“岗”“顶”等。
3.岛屿。包括“岛”“屿”“半岛”等。
第十二条 道路通名
1.道路通名规定为:大道、路、街、巷。
(1)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捷路、主干道,地处所在区域的
中间位置、发展轴或景观轴上,可代表本市道路建设高水平和高品位
者。以大道作通名的道路应从严控制,同一区块一般不得超过两条。
(2)路:城市交通功能较为突出,具有一定宽度、长度的道路,
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路”作为大多数道路通名采词选择。
(3)街:道路等级在次干道以下,两侧有较为密集的房屋建筑,
商业气息浓郁。
(4)巷:区域历史文化气息浓郁,用于居民生活通行的便道。
2.道路分段
对于较长的道路,为方便社会使用和编制门牌号码,可进行分段,
各段之段位应选择方位词(东、西、南、北、中)表示。南北方向的道
7
路以山海路、迎宾路为分界线,山海路以北称“××北路”,迎宾路
以南称“××南路”。各分段道路须保持同一个专名和一致的通名。
第十三条 桥梁、隧道通名
1.桥梁
桥梁通名为:大桥、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
(1)大桥:长度在 500 米以上或单跨跨径在 100 米以上的桥梁;
跨海湾、跨海联接陆-陆、陆-岛、岛-岛的桥梁。
(2)桥:一般跨江河的桥梁。
(3)立交桥:互通式或非互通式的跨道路、公路、铁路,可供
机动车通行的桥梁。
(4)人行(过街)天桥:跨道路、公路、铁路,并可供行人或
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
2.隧道
在山中、地下或海底开凿或挖掘而成的道路。
第十四条 住宅区和建筑物通名
本规划所称住宅区、建筑物,是指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
建设的,具有明显地名意义的住宅区、高层建筑物、建筑群等地理实
体。
1.总体原则
(1)不得缺失。通名置于其专名之后,专名与通名的位置不应
倒置或夹于专名语词之中。
8
(2)名实相符。通名能反映所指实体的一定属性,与建筑物(群)
的性质、功能、规模等实际相符。
(3)禁止使用变异通名。
2.通名采词
(1)大楼、大厦、商厦:指 24 米或 8 层以上具有综合性办公、
商业功能的单体或联体建筑物。
(2)广场:指占地面积在 1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
方米以上,有 3000 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消
防通道),具有商业、办公、休闲娱乐、餐饮、居住等多功能的建筑
物、建筑群。“广场”作通名时,通名前应冠以功能性词语。
(3)中心:指占地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
米以上(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居主导地
位的建筑物、建筑群。使用时,通名前须增加显示用途或类型的修饰
词语,一定区域内,功能接近的建筑群,只能有一处以“中心”为通
名。
(4)城:指占地面积 20 万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
的住宅区,或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商业、办公、休闲娱乐、
餐饮、居住以及生产等功能的建筑群。用“城”作通名时,通名前应
冠以功能性词语。
(5)花园、花苑:指绿地率达 50%以上、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
住宅区。
9
(6)山庄:指地处靠山、环境优雅、占地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
绿地率达 45%以上的低层住宅区,不靠山的不得以山庄命名。
(7)别墅:指拥有花园的园林式低层高级住宅区,一般以 2—3
层为主、占地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容积率不超过 0.35 的住宅区。
(8)园、苑、轩、庭、村、寓、家、居、院、小区:指达不到
广场、城、花园、花苑、山庄、别墅等命名条件的住宅区。
(9)楼、舍、亭、坊、阁、馆:指达不到大楼、大厦、广场、
中心、城等命名条件的建筑物。
(10)根据居住区的环境、景观和设施水平、档次等特点,允许
在通名前加 1-2 个修饰的字词,以丰富通名的意境,允许对通名加以
美化、修饰,使通名多样化。但修饰词应名实相符,准确而精炼。
(11)以下情况为禁用之列:
①以历史、现今行政区域地名作为住宅区、建筑物通名,如以“国”
“邦”“郡”“府”“州”“市”“区”“县”“镇”“乡”等作为通名;
②以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作为通名,如以“岛”“洲”“海”
“湾”“湖”“港”“岸”等作为通名。
③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名称,如以“街”“门”“世家”“公馆”
等作通名。
(12)以上标准未涵盖的,按照名副其实的原则报市民政部门研
究决定。
第十五条 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通名
10
1.广场绿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广场、绿地、园、游园等通
名,主要用于开放式公共活动场所。
2.游览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景区、度假村、公园、风景名
胜区等通名,主要用于封闭式公共活动场所。
3.站场:指公共交通站场、长途客运站场和铁路交通站场。 第四章 专名规划
第十六条 基本原则
1.规范采词。专名采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地名管理的
政策和法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持汉语语义明确,用字准确、
简明、规范,不用生僻字、冷僻字、异体字和自造字。
2.彰显文化。突出文化内涵,重点挖掘、继承反映日照海洋文化、
太阳文化、城市历史文化的特色地名,以及反映日照自然地理环境特
征的地名。
3.形成系列。在遵循区块主题基础上,建立各区块内部板块之间
地名的有机联系,强化地名体系的整体性。
4.注重传承。注意传承地名文脉,保持其稳定,不轻易调整地名。
对于已消失或即将消失古地名,可采用移用地名或派生地名的方式给
予保留。
第十七条 自然地理实体类专名
11
1.尽量保持山地、河流、海湾、岛屿、湖泊、水库等自然地理实
体专名不变,沿袭旧称,继续使用。
2.确需新命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宜采用所在地名称或当地有名的
地名,也可使用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
名。
第十八条 道路专名
1.凸显城市文化。注重城市文化挖掘,从本市及各区域的特点和
实际进行采词,体现本市独有的地方特色。
2.形成系列化。注重挖掘古地名,或以原有老地名发展为系列名
称。
3.加强指位性。反映出其所指实体的大致位置和实体的主要属性。
4.避免一路多名。拓建延长、贯通的路段,应使用原有专名,避
免一路多名。
5.规范派生专名。主、次干路不得使用纯序数语词。对于街路网
较密集的地区,允许使用主街路名称加序数派生的方法,产生街、巷
名称。派生专名词汇遵循方向性。
第十九条 桥梁、隧道专名
1.桥梁专名
(1)强化指位。优先选用桥梁所跨越的河流、道路、海域,以
及桥梁所在区域名称作专名。在桥梁密集的地域,提倡运用组团式方
法,选择成系列主题类语词,增强桥梁的地域指位功能。
12
(2)注重文化内涵。使用地理位置贴切,反映当地历史及时代
特点等。在旅游景区或人口密集区域的小型桥梁,应特别注意专名采
词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富有时代特征的人文精神。
(3)保持稳定。部分历史桥梁工程,应保持名称的稳定与延续。
(4)形成序列化。跨越同一道路或同一河流的多座桥梁,专名
采词应采用系列化命名方式。
2.隧道专名
隧道专名应与其地理位置一致,与附近的地理实体相吻合,避免
使用含义模糊和指位不明的专名。
(1)以隧道所在地的山岭、山体、水域和洲岛名称釆词。
(2)以隧道所在地的区块名称或隧道所通往的区域名称采词。
(3)以隧道所连接的两端道路名称组合成词语。
(4)以所在的道路名称釆词。
第二十条 住宅区和建筑物专名
1.总体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有损国家主权、领土
完整、民族尊严、人民团结、宗教信仰的词语。
(2)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提倡使用体现人民群
众美好向往与期盼、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
词语,不得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含义不健康、
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词语。
13
(3)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属旧城(村)改造的原则上沿用原名
称,传承地名文化。
(4)一地一名,不得在同一住宅区、建筑物内再命名若干小名。
(5)名实相符,体现规划,着眼长远,反映特征,通俗易懂,
好找易记,不得随意更名,保持名称的稳定性。
2.采词要求
(1)汉语语义明确,用字准确、简明、规范,使用规范汉字书
写和普通话读音拼写,专名的字数一般应限定在 4 个字以内。
(2)以古今行政区划(域)名称作建筑物专名的,应在上述地
域范围之内,居区域关键位置,发挥主导功能。不得以古今行政区划
(域)名称作住宅区专名。
(3)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来命名,一般不以人名做专名。
(4)住宅区命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及其简称。
(5)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专用权。
(6)不得使用带有“大、洋、怪、重”等特点的语词或符号。
第二十一条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专名
1.公园绿地: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古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
使用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或根据公
园绿地所承担的主要功能命名。
2.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根据其规模,首选所属行政区(市、区、
街道、社区)或机构专名派生命名;属于动物园、植物园的,应根据
级别,取其所属行政区或机构专名派生命名;其他专类公园、游园的
14
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古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当地历史、
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或根据功能命名。
3.公共广场。
(1)属于纪念广场的,应按所纪念的(人物或事件)名称命名;
(2)属于市政广场的,宜取其所属的行政区域名称命名;
(3)属于集散广场、交通广场的,宜首选所在区域名称,次选
临近标志性地物、公共设施的名称命名;
(4)其他类型城市广场的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古地名及其派
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
命名或根据功能命名。
4.游览地:采词应侧重游览地的指位、功能、文化和景观四个方
面。一般情况尽量避免使用行政区域名称命名。
5.站场:主要强调建筑的功能、性质,结合所在地区位、地名、
河流、道路、重要设施等命名。
第二十二条派生地名
1.保持地缘一致性。派生地名与其主地名应在地缘上有直接的、
紧密的联系,即两者在地理指位上须保持一致性。
2.规范名称结构。派生名称的基本结构为:主地名+派生词+派生
名称所指称地理实体的类属通名,其中派生词可以略。
3.合理借用历史地名。重新启用或借用历史地名时,应遵守与历
史名称基本同指(同地)、不错位(方位)、不乱序等基本要求,
15
第二十三条有偿冠名
本规划不提倡有偿冠名。对于确需进行有偿冠名的,应经有关部
门批准。 第五章 区块道路命名指引
第二十四条快速路与主干路
主城区范围内已经形成“四横四纵”的快速路网结构和“八横八
纵”的主干路路网体系。对于名称已经统一的山海路、北京路等 17
条道路名称予以保留,对名称未统一的丹阳路—厦门路、正阳路—重
庆路等 7 条道路,时机成熟时统一名称为××大道或××路,各路段
名称称为××大道(路)××路段,原门牌编码不变。
第二十五条区块道路
1.新增道路不再以城市专名命名;取消开发区片区内规划道路名
称,对已建成但距离较短、等级较低、更名成本较小的道路名称予以
更名。
2.跨区块道路命名首选带“海”“阳”字名称,其次选用体现陶
文化、茶文化的词头名称。
3.现有跨区块未统一名称的道路,如“高新”系列道路,由于形
成时间较长,具有区域特色,根据地名稳定性原则,保持现状,不做
更改。
16
4.非跨区块道路,根据片区功能定位和地域文化特色采词命名。
选择依据片区功能定位采词时,要体现系列化、主题化;选择依据地
域文化特色采词时,要注意指位的一致性,词语要富有文化内涵,易
读易记。 第六章 地名标志规划
第二十六条地名标志体系构成
1.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2.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3.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4.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5.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6.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二十七条地名标志设置
1.地名名称指示标志,应有标准名称及名称的汉语拼音。名称书
写使用规范汉字,使用规定字体。名称(包括专名和通名)的汉语拼
音,按《汉语拼音方案》的规定进行拼写,对其通名不应以外文译写。
2.地名标志一般采用立柱式、悬臂式、附着式、碑碣式以及其他
方式设置。地名标志材料、规格、样式、文字书写等要符合《地名标
志》(GB17733-2008)的要求。
17
3.坚持布局合理、位置明显、标示准确、导向清晰的原则,根据
不同区域基础设施和人流车流情况,合理确定地名标志设置的位置、
数量和密度。
第二十八条城镇门牌设置
城镇门牌的种类包括道路两侧门牌、住宅楼幢牌、单元牌及指示
牌等。采用序数编码方式,从街(路、巷)起点起,按每 4 米设计编
制一个门牌号码。
1.东西街巷(含偏东西方向),由西向东,北侧编单号,南侧编
双号;
2.南北街巷(含偏南北方向),山海路以南的,由北向南,西侧
编单号,东侧编双号;山海路以北的,由南向北,西侧编单号,东侧
编双号。 第七章 地名调整与保护规划
第二十九条地名调整
1.调整原则
(1)谨慎调整。在维护地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谨慎处理老地
名的注销、更名或合并,进行局部和个别调整,可调可不调的一般不
调。
18
(2)尊重民意。地名优化、调整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顺民
意、合民心。通过调查论证、征求意见、公示等方式决定是否调整,
对社会普遍反映且地名所在地单位、居民达成共识的,可实施调整。
(3)保护传承。注意挖掘、传承、保护地名文化资源,更好地
体现城市的历史变迁和文化特征,使城市记忆得以绵延传承。建立日
照古地名保护制度体系和长效保护机制。
(4)“六个优先”
地名调整中,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保留。
①历史悠久者优先。通常名称出现较早,历史较久远的名称保留;
名称较后出现,历史较短的更改。
②级别较高者优先。规格级别较高的名称保留,较低者更名。
③知名度较高者优先。知名度较高的名称保留,较低者更名。
④地域特色浓郁者优先。因资源、物产、企业、旅游、市场特色
和重要交通设施得名者保留,不具备的更名。
⑤因由重要者优先。因重要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或因典故、
传说得名者保留,没有这种缘由的名称更改。
⑥区位优势优先。具备者保留,不具备者更改。
第三十条 地名文化保护
1.重点保护区域。结合《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历史地段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名胜古迹保护等,
进行与之相应的地名文化的保护。西城片区和石臼片区的基本地名格
局和历史文化地名为重点保护区域。
19
2.重点保护对象。日照老城区、石臼老城区的传统道路街巷和片
区名;与日照行政区变更、城市沿革、城市发展相关的地名;已确定
为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名称,以及古建筑名称;具
有日照特色的居民点名称。 第八章 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地名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
在城市规划框架内,单独设立地名规划专题,提出城市地名规划
总体框架;按照本规划相关规定命名规划项目,从源头上加强名称管
理。
第三十二条完善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
1.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法规、标准,研究制订适合日照市的地名
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实现地名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地名法规、规章宣传,增强依法申报、
审批和管理地名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遵守和维护地名规划的自觉性,
监督规划执行,关心、支持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建立地名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地名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发
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市场监管、运输、
20
文化和旅游、民族事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政府主导、
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地名工作机制。
第三十四条完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
地名标志是标准地名提供社会使用的最直观、实用的重要途径,
也是巩固地名标准化成果的重要措施。市区范围内的各类地名,必须
设置相应的地名标志牌。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管理工作,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
辖区内地名标志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
编制古地名保护名录,建立古地名信息库。采取设置古地名相关
标识、复活古地名等方式,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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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9 0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1
(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稿 )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 2019-2035 年 )
说 明
日照市民政局
曲阜师范大学
2019 年 09 月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1
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一、规划背景............................................................................................ 1
二、规划依据............................................................................................ 1
三、规划范围............................................................................................ 3
四、指导思想............................................................................................ 3
五、规划原则............................................................................................ 3
六、规划内容............................................................................................ 5
七、规划期限............................................................................................ 5
八、目标任务............................................................................................ 6
九、规划效力............................................................................................ 6
第二章 历史与现状分析........................................................................................... 7
第一节 城市概况............................................................................................ 7 一、自然概况............................................................................................ 7
二、城市历史............................................................................................ 7
三、文化特色.......................................................................................... 12
四、城市风貌.......................................................................................... 12
五、社会经济状况.................................................................................. 13
第二节 城市规划分析.................................................................................... 13 一、城市发展目标.................................................................................. 14
二、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14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2
第三节 地名现状特征与问题...................................................................... 15 一、地名现状特征.................................................................................. 15
二、现行地名存在的主要问题.............................................................. 16
第三章 地名区块划分............................................................................................. 18
第一节 总体方案.......................................................................................... 18 一、分区原则.......................................................................................... 18
二、区块划分.......................................................................................... 19
第二节 区块特征与发展方向...................................................................... 19 一、东城片区.......................................................................................... 19
二、西城片区.......................................................................................... 19
三、石臼片区.......................................................................................... 20
四、山海天片区...................................................................................... 20
五、高教片区.......................................................................................... 21
六、高新片区.......................................................................................... 21
七、开发区片区...................................................................................... 22
第四章 通名规划..................................................................................................... 23 一、基本原则.......................................................................................... 23
二、自然地理类实体通名规划.............................................................. 23
三、道路通名规划.................................................................................. 23
四、桥梁、隧道通名规划...................................................................... 24
五、住宅区和建筑物通名规划.............................................................. 25
六、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通名规划.............................................. 27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3
第五章 专名规划..................................................................................................... 28 一、基本原则.......................................................................................... 28
二、自然地理类实体专名采词.............................................................. 28
三、道路专名采词.................................................................................. 28
四、桥梁、隧道专名采词...................................................................... 29
五、住宅区和建筑物专名采词.............................................................. 30
六、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专名采词.............................................. 31
七、派生地名.......................................................................................... 32
八、有偿冠名.......................................................................................... 32
第六章 道路命名规划............................................................................................. 33
第一节 专题备用词库.................................................................................. 33 一、海洋主题类...................................................................................... 33
二、太阳主题类...................................................................................... 35
三、地方物产类...................................................................................... 36
四、自然美景类...................................................................................... 38
五、美好愿景类...................................................................................... 39
第二节 快速路与主干路.............................................................................. 43 一、路网现状.......................................................................................... 43
二、规划指引.......................................................................................... 45
第三节 东城片区.......................................................................................... 46 一、现状分析.......................................................................................... 46
二、道路命名.......................................................................................... 46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
第四节 西城片区.......................................................................................... 48 一、现状分析.......................................................................................... 48
二、道路命名.......................................................................................... 49
第五节 石臼片区.......................................................................................... 50 一、现状分析.......................................................................................... 50
二、道路命名.......................................................................................... 50
第六节 山海天片区...................................................................................... 52 一、现状分析.......................................................................................... 52
二、道路命名.......................................................................................... 52
第七节 高教片区.......................................................................................... 53 一、现状分析.......................................................................................... 54
二、道路命名.......................................................................................... 54
第八节 高新片区.......................................................................................... 56 一、现状分析.......................................................................................... 57
二、道路命名.......................................................................................... 57
第九节 开发区片区...................................................................................... 61 一、现状分析.......................................................................................... 61
二、道路命名.......................................................................................... 61
第七章 地名标志规划............................................................................................. 66 一、地名标志体系.................................................................................. 66
二、地名标志内容.................................................................................. 66
三、城镇门牌编制办法.......................................................................... 66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
四、地名标志设置.................................................................................. 67
第八章 地名调整与保护规划................................................................................. 68 一、地名调整.......................................................................................... 68
二、地名文化保护.................................................................................. 69
第九章 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 72 一、地名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 72
二、完善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 72
三、建立地名工作协调机制.................................................................. 72
四、完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 72
五、启动地名文化保护工程.................................................................. 73
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 73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城市地名含有大量的城市空间信息,不仅能够做到方便引导定位,还能够做
到对整体城市空间结构无声的传达,实现物理空间与文化空间的自然融合。城区
地名规划是在对城市自然、人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分析基础上,对城区范围内
的现势地名和未来地名进行的总体设计和超前控制,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伴随着日照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有城区地名中的问
题和矛盾日益凸显,“有路无名”、“一路多名”、“多路一名”、“名不符实”、
“文化缺失”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城市发展的历史原因,如城市规
模和空间的阶段性扩展,造成新老地名衔接性差、区段割裂现象突出,也有缺乏
前瞻性的原因。
近年来,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以及市民群众提出了对日照市地名
的意见建议。
日照市人民政府对地名工作高度重视。早在 1997 年就制定了《日照市地名
管理实施办法》(日政发﹝1997﹞100 号),2018 年发布了《日照市主城区道路
命名管理办法》(日政办发﹝2018﹞16 号),对主城区道路命名管理提出了具
体要求。
为适应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升地名命名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
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8-2035 年)(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日照主城区实际,制定
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一)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章文件
1.《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 号)
2.《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国语字﹝1987﹞第 9 号)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2
3.《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 号)
4.《关于加强城镇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通知》(民行函﹝1996﹞252 号)
5.《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 号)
6.《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民地标﹝2006﹞1 号)
7.《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106
号)
8.《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7﹞192
号)
(二)省、市有关地名管理的相关规章文件
1.《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1998 年修改)
2.《山东省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大纲》(鲁民函﹝2009﹞86 号)
3.《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4.《日照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日政发﹝1997﹞100 号)
5.《关于加强城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政办发﹝2005﹞41 号)
6.《日照市主城区道路命名管理办法》(日政办发﹝2018﹞16 号)
(三)地名规划的有关技术标准文件
1.《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
2.《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
(四)地方文献资料
1.《日照市志(1989—2013)》(日照市地方史志办,2018 年)
2.《日照县志(据清光绪十二年版校注)》(日照市档案局(馆),2011
年)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3
三、规划范围
参考《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年)划定的主城区范围,根据主城
区地名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本规划范围为北起桃花岛三路,南至傅疃河沿线,
西至沈海高速,东至海滨。总面积 216.906 平方千米。
四、指导思想
以地名管理、城市规划的理论和原则为指导,以构筑日照主城区科学合理的
地名体系为目标,与“滨海、生态、宜居、旅游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和临港产
业基地”的城市性质定位相适应,突出日照依山傍海、山海港城融为一体的城市
空间景观特色,充分发掘日照历史渊源和地名文化脉络,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
承人文特色,提升地名蕴涵的内在质量和文化品位,体现健康积极的价值取向,
提高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系列化和层次化水平。
五、规划原则
地名规划的关键,是把地名群体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即以路街巷和居
民区地名为骨架,连带其他各类地名,统一考虑其合理的整体布局。命名时既要
考虑到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特点,又要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现状,符合
地名规范化要求,做到层次分明,序列明显,继承和创新并举,科学性强,有时
代感,便于人们查找和记忆。地名规划应严格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
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总
的要求是“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含义健康,好找好记”。
1.保持地名稳定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理》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
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
地名承载着城市的发展历史,针对有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老地名应坚决保
留,“激活”历史地名,有些地名缺乏内涵,但因约定俗成、群众使用多年,一
般也不作轻易改动,以保持原有地名的相对稳定。凡涉及原有名称必须调整者,
原则是:规模方面“保大舍小”,知名度方面“保高舍低”,年代方面“保长舍
短”,品位方面“保雅舍俗”。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
2.突出区域特色
地名规划应注意体现当地的生产生活、经济贸易、文化教育、历史背景、人
物事件、风物民情、传说掌故、宗教习俗、自然和人文地理景观等方面的特点以
及建设成就和城市风貌,地名用字要确切,做到名地相符,切实反映当地历史、
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增强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
3.与城镇建设规划结合
以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城镇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
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
4.整体与局部相协调
整体地名布局合理,同一类别地名通名应根据所反映的地理实体功能、大小、
长短等差别分清层次,做到层次分明,有规律可循,便于人们好找好记。局部地
名有特点,类型多样,个性鲜明。主地名与派生地名以及同类地名之间应保持一
定的联系,形成序列,做到彼此相互联系、协调,形成科学有序的分布形态。
5.突出时代特征
地名是历史的产物,镌刻着时代的烙印。现在使用的地名都不同程度地反映
着时代的特征。地名规划应在前人成功命名经验的基础上,冲破老框框,开拓新
思路。新生地名应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贴近现代生活,富有时代气息,反映当代
精神文化风貌、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状况,做到品位高雅、特色鲜明、与时
俱进,实现新老地名的和谐统一。
6.做到科学规范
地名规划应遵循有关地名学理论,做到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科学化的
要求。
(1)层次化。地名组成结构上,要有不同层次、等级。如在道路命名规划
中可分为“大道”“路”“街”“巷”四个层次;
(2)序列化。每个层次应依据一定顺序和标准进行排列,要有系统性、方
位性、关联性、区域性;
(3)规范化。汉字的书写、汉语拼音字母的拼写和通名的使用,要标准规
范。不用生僻字,尽量不用多音字,汉语组词要符合语词结构特点,要琅琅上口,
好读好记;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
(4)科学化。地名命名不能随意,要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
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做到不重名、不同音、不粗俗、不含
贬义,含义健康,力求高雅,反映科学文化水平。
六、规划内容
依据《山东省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大纲》(鲁民函 ﹝2009﹞86 号),地名规
划编制主要由总则、历史和现状分析、相关环境分析、区块划分、通名规划、专
名规划、地名标志规划、地名优化规划等内容组成。除此之外,为便于未来地名
采词,在挖掘地方历史文化、综合考虑城市文化、经济发展等因素基础上,各分
区建立地名专名词库。依据以上要求和日照市地名工作实际,本规划主要内容为:
1.总则:说明规划的依据,明确规划的范围,确定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
与内容,划分规划实施期限,明确目标任务。
2.历史和现状分析:分析城市概况、城市文化与古地名演变,并从城市规
划角度对城市自然格局、目标定位、交通结构等有关因素进行分析,总结现有地
名的主要特征规律,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3.地名区块划分:划分地名分区,分析各区块特点,明确区块命名方向。
4.通名规划:确定通名使用原则,规定各类地名实体的通名适用范畴,设
计科学的通名体系。
5.专名规划:确定专名使用原则,规定各类地名实体的专名采词要求。
6.道路命名规划:分析各片区道路名称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对片区内
道路命名提出指导,建立片区道路地名词库。
7.地名标志规划:规定地名标志体系,确定地名标志内容,制定地名标志
设置方案。
8.地名调整与保护规划:提出地名调整、地名文化保护的原则,明确地名
保护的范围和对象,提出地名保护的措施。
9.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
七、规划期限
为保持地名规划编制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本《地名规划》规划
期限为 2019—2035 年。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6
近期为 2019 年—2020 年;
中期为 2021 年—2025 年;
远期为 2026 年—2035 年。
八、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构建与日照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体系,彰显日照丰富的城市文化内涵,实
现地名工作超前管理、有序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日照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与
和谐社会建设,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二)阶段目标
1.近期: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建立地名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通名标
准,优化专名采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调整和纠正,初步完成道路名称的优化和
不规范名称的清理工作。
2.中期:进一步落实地名规划,初步建立能凸显城市景观与文化特色的地
名系统,做到指位清晰、命名准确。
3.远期: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规
范化、标准化,构建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
的地名系统。
九、规划效力
本规划为日照市主城区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涉及规划
范围内道路、住宅区、建筑物、桥梁、广场,大型构筑物等,以及有关自然地理
实体的命名及相关活动事项时,均应执行本规划,同时亦应遵守国家、省、市地
名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7
第二章 历史与现状分析
第一节 城市概况
一、自然概况
日照市地处黄海之滨、山东半岛东南侧翼,地理坐标为:东经 118 °25 ′~
119°39′,北纬 35°04′~36°04′,东隔黄海与日本、韩国相望,西靠临沂,
北连青岛、潍坊,南接江苏省连云港。全市陆域面积 5358.57 平方千米、海域
面积 6000 平方千米。
日照市属鲁东丘陵,总体地势背山面海,中部高四周低,略向东南倾斜,山
地、丘陵、平原相间分布,主城区由北向南依次分布有卧龙山、奎山、天台山等。
海岸线全长 168.5 公里,近陆岛屿有桃花岛、太公岛,日照沿海属于比较
平直的基岩砂砾质海岸,其中有 60 多公里的优质沙滩岸线,近岸海域水质稳定
在国家一类标准。
全市河流分属沭河水系、潍河水系和东南沿海水系,在主城区主要分布有两
城河、秀水河、沙墩河、崮子河、傅疃河等水系,其中傅疃河是日照市最大独流
入海河道。
日照地处中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地带,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性气候,冬无严寒,
夏无酷暑,降水丰沛,年降水量 874mm,光照充足,既有南方空气湿润的特点,
又有北方四季分明的特征。日照以“蓝天,碧海,金沙滩”著称,城市空气环境
质量在全国 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二、城市历史
日照境内多处遗址考古证明,早在 4000 多年前,生活在日照这片土地上的
先民们已经创造了卓越的古代文明,并建立了龙山文化时期具有典型都邑性质的
中心聚落。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8
(一)建制沿革
夏、商时期,日照属东夷。《吕氏春秋·孝行览·首时》说,西周初年的著
名人物姜太公是“东夷之士”。今秦楼街道冯家沟村东南有姜公台,传说即为太
公钓鱼处遗址。《史记》亦说他是东海上人。《齐乘》说:“太公,海曲县东吕
乡人”。
公元前 11 世纪,周灭商后,封少昊之后裔为莒国君,定都今莒县城阳。鲁
哀公二十二年(前 473 年),越王勾践灭吴,徙都琅琊,地归越国。楚简王元年
(前 431 年),楚灭莒,以莒为邑,又属楚国,后属齐国。周赧王三十一年(前
284 年),燕将乐毅伐齐,入齐都临淄,齐王奔莒,莒人立齐王子法章为襄王。
公元前 270 年,齐将田单破燕军,尽复齐失地,迎齐襄王回临淄,地仍属齐。公
元前 255 年,楚又北侵,取鲁,封鲁君于莒,地为楚国所占。公元前 223 年,秦
灭楚,地归秦国。
始皇二十六年(前 221 年),秦统一六国,日照地为莒县东境,属琅琊郡。
西汉时,始置海曲县,属徐州刺史部琅琊郡。西汉元帝时,封城阳荒王子光
为昆山侯。日照之西半境(今五莲县)属昆山侯国。
东汉光武帝十三年(37 年),废昆山国,改置海曲为西海县(治所在今山
东日照市西十里),属琅琊国。
三国魏时,废西海县,并入莒,属青州刺史部城阳郡。
西晋初年,沿魏制。
宋明帝失淮北,随莒县归北魏南青州东莞郡。公元 529 年置梁乡县,故址今
东港区两城街道,属胶州东武郡。
北周改南青州为莒州,郡县仍旧。
隋代,日照地属琅琊郡莒县。
唐代,日照地随莒县改属河南道密州(高密郡)。五代因之。
北宋时,属京东东路密州。公元 1087 年,置日照镇,仍属莒县。日照之名
始于此,有“日出初光先照”之意。后日照镇划入胶西县,改京东东路为山东东
路,属之。
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 年),升日照镇为日照县,属益都府莒州,县治于
今日照城。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9
元代,日照县属中书省山东东西道益都路莒州。
明初,日照属山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青州府莒州。洪武年间,为防倭寇,于
县之南境置安东卫。
清初,沿明制。清雍正八年(1730 年)升莒为直隶州。1734 年置沂州府,
降莒州为散州,入沂州府,日照亦归属沂州府。乾隆七年(1742 年)裁安东卫
并入日照县,置安东卫巡检司。
1913 年 2 月,日照划入胶东道。1925 年冬,改属琅琊道。1928 年撤道制直
属山东。1936 年 2 月,隶属山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日照县政府仍隶属该公署。1940 年 3 月 16 日,中共
领导下的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 年 1 月,隶属莒、日、临、赣四县联
合办事处,后四县联合办事处改为滨海各县行政联合办事处。1941 年 8 月,日
照隶属滨海专区。1944 年 6 月隶属滨海区滨中行署(三行署)。1945 年 4 月,
滨海专员公署改为行政公署。1946 年 7 月,滨海行政公署改为滨海行政专员公
署,日照隶属该署。1948 年 8 月,日照隶属鲁中南行政区行政公署第六专署(次
年 7 月改称滨海专署)。
新中国成立后,1950 年日照划归沂水专区。1953 年 8 月,又归胶州专区。
1956 年 5 月,改属临沂专区。1984 年 4 月,临沂行署石臼港办事处建立。
1985 年 3 月 22 日,撤销日照县和石臼办事处改为县级日照市,仍隶属临沂
地区。
1989 年 6 月 12 日,经国务院批准,日照市升格为地级市,11 月 5 日对外正
式办公。
1992 年 12 月 7 日,日照市设区带县,将原属临沂地区的莒县和潍坊市的五
莲县划归日照市,同时成立东港区。
1993 年 5 月 29 日,设立岚山办事处,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2004 年,岚山
办事处撤销,成立岚山区。
1993 年 8 月 20 日,成立日照开发区,2002 年 2 月更名为日照经济开发区;
2010 年 4 月,经国务院批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
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开发区的政策。
1995 年 9 月 12 日,山东省政府批复设立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10
(二)城市古地名分析
1.“海曲”
西汉时期,在此置盐官,设县,名“海曲”,取“海限塞山有此一曲”之意。
海曲是日照的第一个名字,也是日照在史料中有明确记载的历史建置沿革的开端。
海曲县的设置,结束了“日照为青齐小邑”,“周秦以来未有邑号”的历史,“海
曲”之名形象地描述了当时日照的地形地貌:“依山傍海”。古人在描写日照时,
往往称其“负山阻海”,“四塞之固,负海之饶”……认为日照虽有面朝大海、
三面环山的胜景,但因山高海远,道路崎岖,偏居东面一隅,因此“韵人胜士,
游歌者鲜”,说明当时由于交通不发达,日照并未被很多人知晓。关于“海曲”,
除了历史文献记载外,在日照城区西部,还保留有海曲汉墓群。海曲汉墓位于城
区西郊十里铺村西南约 1000 米处,即现在的日兰高速公路南侧,此处原分布着
几个封闭土堆,当地俗称“王坟”“娘娘坟”。墓地北约 1000 米处,即为汉海
曲县城故址,现今城址犹存。
2.“日照”
日照得名始于北宋元祐二年(1087 年),置日照镇,属莒县。金大定二十
四年(1184 年),升日照镇为县,仍名日照,属益都府莒州。从名镇到改为县,
其后隶属各异,日照城市名却一直沿用不变。为何以“日照”称之,在当时的史
料中并无记载,后来的明嘉靖《青州府志》记载:“日照,以濒海日出处故名”;
清康熙十一年《日照县志》记载:“县去海二十里,日出初光先照,故名;形升
若盆,色如火,水扶日而上,滚滚如银浪,俗曰日盆,且是一方奇观也”,故后
人也多以“日出初光先照”来解释日照名字的来源。
3.“石臼”
石臼之称,来源不一,历代建置变迁,有“石臼所口”、“石臼里”、“石
臼社”、“石臼寨”、“石臼所”等称谓,1985 年由石臼镇改置石臼办事处,
1988 年改名石臼街道至今 。
关于石臼的来历,一传自宋代始,有漂泊海洋的渔家在东南隅岬角驻足拴缆,
上岸舂米为食,形成多处臼状石坑,故称“石臼”;另有传说以石臼村后大片裸
露花岗岩上遍布“碓臼”状穴而得名;又传宋时岳飞部将李宝破金兵屯兵此处,
以“石臼”杵米而得名,因海岸向东南突出,形成岬角,故又称石臼岛。史书上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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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记“县治东石臼岛口”,正是“宋李宝破金兵泊舟处”。《齐乘》中记载,在
石臼岛有一座龙神庙,“因李宝殪金师”,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 年),“赐
额‘威济庙’”。
明洪武十七年(1384 年),为防备倭寇侵扰,朱元璋命信国公汤和,在东
海沿线,建城堡,设机构,进行防御,在县治南九十里设置安东卫。安东卫城分
左、右、中、前、后五所。后所就是石臼,当时称为石臼寨,此地遂成为重要的
军事防御基地。后在此设“备御千户所”,始称石臼所。
石臼东濒大海,南临奎山,北倚丝山,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海
边灯塔处是观海上日出的最佳方位。在明清时期,“石臼所观海”已成为著名的
观景游赏游动形式。
(三)历史上的日照城
金代升日照镇为县,并自此筑城浚池,始有日照城,县治于今日照老城区。
最初金代日照城为土构城墙,设东、西二门,东门“永安”(今东港区政府院东
墙南端,海曲中路与华阳路交叉处偏东);西门“太平”(今百货大楼西侧)。
元至元十七年(1280 年)增修,东、西二门仍沿用“永安”、“太平”旧称。
明代日照城经 4 次重修,嘉靖三十六年(1557 年)重修过程中,东门仍为“永
安”,西城门向西扩建,由“太平”改称“振武”(位于今海曲西路药材公司西),
原太平门则缩进城内十字街。并增设南门“朝阳”(今苏宁广场南侧,),北门
“拱极”(现市中医院东北隅墙外)。
日照作为曾经的府衙驻地,历史文化遗存较多,有庙宇类、私家园林类、古
迹墓葬类等遗迹。昔日的日照庙宇,仅县城一带就有 20 多处,有千佛阁、观音
堂、城南阁、天后祠、八蜡庙、三官庙、百旺庙、孔庙等。其中,以千佛阁、孔
庙较有名气。千佛阁供有如来佛和观音菩萨塑像。千佛阁原名选胜庵,又名“割
耳庵”。相传,明时一僧挂锡于此,与寺僧净光一语不答,遂割耳而去,故名“割
耳庵”。千佛阁位于今城关二中处,占地约五亩,建年无从考证,主体建筑为一
方形大殿,面宽和进深各 5 尺,高约 14 米,东向。殿内正中贴墙处建有小阁,
阁上供有坐像大铜佛一尊,座下莲台,莲瓣千片,每瓣上铸一铜佛,整整千数,
因名千佛阁。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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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历史上名人荟萃,有一门五进士的张莘卿、张暐、张晔、张行简、张
行信,以及世称“李学士”的李应廌。
日照历来为商业繁荣之地。清末,有恒聚、祥兴、德利、永泰、瑾盛、顺和
等商号,经营土产、布匹、杂货、药业等门类。民国年间,西慎利、广仁和、德
昌、福源来、西成、德利栈、日丰公司等 60 多家商号相继成立,其经营范围主
要是土特产、书籍、红货、酱园茶叶以及饮食服务业等。
三、文化特色
1.海洋文化。日照因海而生,依海而兴,依山傍海的独特地理位置和独具
魅力的生态环境优势造就了日照独居特色的海洋文化。古老的海洋民俗,独居地
方特色的海洋信仰,丰富多样海洋景观,体现出海洋文化开放性和多元性的特点,
已成为日照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强大推动力。2018 年日照市提出以打造“港产
城海”融合发展先行区、临港涉海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目标,以港、海带动城
市品位提升、促进产业发展为路径,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把发展
海洋经济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部分,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全力助推海洋强市
建设。
2.太阳文化。日照,因“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在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
地上,勤劳纯朴的人们对太阳有着无比的崇敬与虔诚。日照境内大汶口文化、龙
山文化等众多史前文化遗址,东海峪、尧王城、两城、陵阳河、大朱家村等遗址
的出土文物中有大量关于鸟和太阳的图案、器物造型,证明这里的先民曾是一个
以鸟和太阳为图腾的民族。据《尚书•尧典》记载:“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
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莒县陵阳河出土的“日云山”陶文以及陶器上出现的
大量太阳纹,都充分证明日照地区东夷先民具有浓厚的太阳崇拜,“祭太阳”作
为民间一项重要祭祀活动代代延续下来,如今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九,在日照都要
举办盛大的太阳文化节。
“日照”作为城市名称,更是直观体现出太阳文化与城市密切的联系。从日
照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建设滨海文化名城的战略高度来看,传承和弘扬太阳文化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城市风貌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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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宜居的自然格局。依山傍海的自然条件造就了宜居的生态环境。主城区
北部、西部低山丘陵秀丽多姿,东部海滨风光旖旎,海岸线蜿蜒绵长,自北部、
西部发源的河流流经城区,形成多条滨河湿地景观廊道。公园绿地自然分布于城
区各发展板块,城市景观节点突出,形成了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格局。
新老城区风貌差异。东部区域现代化风格凸显,以住宅、商务、政务、旅游
为主要功能,主要建筑以中高层为主,道路通直开阔;西部城区由于旧城背景,
主要为旧有居住区,主要建筑以中低层为主,密度较大,道路相对狭窄短小。
功能区块各具特色。北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滨海环境优美,主要建筑沿海滨
岸线分布,建筑风格时尚,富有滨海度假特色;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
区则按方块化布局,道路齐整,公司、厂房建筑产业化特征显著;石臼片区临港
优势显著,交通集散、商业服务功能突出,建筑以中低层为主。
五、社会经济状况
日照是山东半岛城市群、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蓝天、碧
海、金沙滩”成为日照靓丽的城市特色名片。日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了“一
个目标、三个导向、五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富
市、开放活市、人才兴市”作为引领日照“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发展
的重大战略。在城市品牌建设方面,日照市提出加快建设“创新之城、生态之城、
旅游之城、活力之城、蓝色之城”的 “五城同创”行动,不断提高城市知名度、
美誉度和影响力。
2009 年日照市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是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
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典型示范区、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
文明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目前城市建成区面积 110.7 平方公里,2018 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
2202.17亿元,全市户籍总人口306.65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0.35%。
城市公园绿地面积 1749.47 公顷,其中公园面积 1074 公顷,市区现有动物园、
公园 33 个。 第二节 城市规划分析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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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发展目标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日照市城市发展目标为:发挥日照市交通便捷、环
境优美、港城一体的独特优势,坚持“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富市、开放活
市、人才兴市”五大战略,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
市。
依据上述目标,日照市未来的道路命名系统应以“五大战略”为引领,突出
滨海生态、宜居、旅游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和临港产业基地特色,注重旅游功
能的彰显,更多体现日照文化内涵,围绕海洋主题、太阳文化主题,突出山海联
动、康养宜居的发展要求。
二、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城市总体规划》规定:主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沿沈海高速南北轴向拓展。
主城区空间结构为“三轴两带双核多节点”:“三轴”指平行于沈海高速的城市
发展主轴、串联老城区和新城区的海曲路-万平口发展轴、串联空港-奎山综合客
运枢纽和经开区的空港-上海路发展轴;“两带”指滨海发展带、傅疃河滨水发
展带;“双核”指老城区发展核心、新城区发展核心;“多节点”指分布在主城
区内各个片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本着港城融合、新城旧城协同发展的原则,主城区
形成多功能片区组团布局的模式:北部为高新区、高教区;中部为老城区、新城
区;西部为铁西区、空港区、奎山枢纽区;南部为南部城区、经开区、石臼港区。
上述有关城市发展空间结构的划分和功能布局是本规划进行地名区块划分
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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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名现状特征与问题
一、地名现状特征
日照当地人的习惯称呼,把现火车站以南区域,称“石臼”,把日照老城区
称“日照”。上世纪 80 年代初期,当时的日照县对所属主要街道进行了规划命
名,当时最主要的交通要道、中心公园等皆以海曲命名,意在纠正“淹了石河县,
立了日照城”的讹传,重申日照的邑号应始于“海曲县”而不是“石河县”,同
时也有回顾历史演变之意,并一直沿用至今。日照市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地名也
形成了一定的规律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映了城市自然环境特征
作为沿海城市,日照依山傍海的景观特色较为突出,从典型区域到居住小区、
道路、学校甚至企业等众多地名实体命名往往与“海”有缘,彰显海的气息。如
山海天旅游渡假区、儒风海韵居住小区、观海苑小区、山海路、海曲路、金海岸
小学等。部分道路则体现出“山”的特征,比如山海路、天阁山路等。
(二)彰显了地域文化特色
西部城区(主要是老城区)的道路命名紧扣“海”和“阳”,突出了太阳文
化和海洋文化特色。南北向道路以“×阳路”命名,如正阳路、华阳路、丽阳路、
云阳路、琯阳路、艳阳路、昭阳路等;东西向道路则以“×海路”命名,如望海
路、西海路、福海路、兴海路、云海路等。这种命名方式指向功能清晰,突出了
地域特色和地域文化,提升了日照城市所特有的气质与文化品位。
(三)道路基本形成了区块化命名系列
由于城市的发展,规模的扩大,城市中形成了若干功能与特征各异的区块。
不同区块内的道路选择不同的名称系列予以命名,在城市范围内则形成多种命名
系列。
如东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的路(街)原则上按照国内城市专名命
名,并大致体现各城市的地理方位。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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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区按照南北路带“阳”字,东西路带“海”字命名。
石臼城区按照南北路带“海滨”,东西路带“黄海”命名。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体现旅游度假特征,按照带“山”或“海”字的原则命名,
如北海路、碧海路、山海天路、海天一路至海天四路等,东西向主要围绕附近地
理实体或者景区进行命名,如桃花岛一路、太公岛一路、金沙滩路等。
大学科技园区体现浓厚的文化氛围,围绕奋发学习、人才摇篮等方面命名,
多从“学”“文”等词入手,如学海路、学府路、博文路等。
(四)局部区域道路命名形成序列化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部分区块道路命名形成了较为清晰的道路序列化命名。
石臼片区南北向道路以“海滨”+数字形成序列,由东到西,有海滨一路至海滨
六路;东西向道路则以“黄海”+数字形成序列,由南向北,有黄海一路至黄海
三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由南到北,有太公岛一路至太公岛三路、桃花岛一路至
桃花岛三路,由东到西,有海天一路至海天四路等,体现了部分区域道路命名的
系列化特征。
二、现行地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历史文化挖掘不足
一方面是现有道路命名中采用城市名称作为专名的现象比较突出;另一方面
表现为有些地名与所处区块特征、周边历史文化环境契合度不高,对于历史遗存
以及随着城市建设逐渐消失的地理实体体现不够,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居民点名称
和历史古迹。
(二)部分道路命名不够规范
一是部分城区道路名称层级不明显。如道路的通名大多采用“路”,而“街”、
“巷”等名称使用较少,继而使得通名层级不够清晰和完善;除此之外,部分以
城市名称为专名的道路,专名城市等级与道路等级不匹配。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17
二是指位性差。同一区域内道路名称之间缺乏关联性,无规律可循,道路名
称与道路位置、周边环境契合度不高,不易辨识位置和方位,违背了路名设置的
初衷,使道路丧失了基本的指示功能。该方面问题在开发区部分道路命名中较为
突出。
三是一路多名现象较为突出。如潍坊路与学苑路、东营路与高新二路、黄海
一路与秦皇岛路、黄海二路与大连路、青岛路与海滨二路、望海路与莒州路等。
(三)住宅区(建筑物)命名欠规范
一是大多数住宅区(建筑物)命名未履行法定程序,大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
自行命名。
二是部分地名片面追求“大、洋、怪”,存在名不符实现象,特别是“洋地
名”时有出现。
三是部分通名使用不规范,存在缺少通名、错用通名、通名重叠现象,如用
“广场”“中心”命名住宅区。
(四)绿地、公园命名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现有公园、绿地命名尚未形成主题系列采词。
二是一些公园绿地命名与所在区域地缘联系不紧密,不能很好地反映其周边
地物,不符合就近、就地派生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指位功能。
三是部分公园、绿地命名与城市地理、文化特征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对城市
文化特色的体现还有欠缺。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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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地名区块划分
第一节 总体方案
一、分区原则
1.以《城市规划》为框架
《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中关于主城区空间结构的划分是本
规划进行区块划分的重要依据。
2.以反映区块特点为主导
在划分地名区块时,应以反映地名的区块特点为主,综合兼顾城市规划功能
定位等因素,并从地名使用的社会性和实用性出发,对地域环境、文化认同、产
业功能进行分析,明确差异,提高区块划分的科学性。
3.注重区块系统性和连贯性
在突出区块差异性基础上,注意保持每个区块内部在城市功能上尽可能形成
一个系统的单元,不同层次的地名构成地名体系,对于跨区域地名应从区域整体
进行考虑,道路、主要地物的命名上能保持一定的连贯性,并形成序列。
4.边界选定不过于固定
城市发展中,由于各功能区、单元往往表现为相互融合与渗透,大量道路跨
区延伸与贯穿,因此区块边界的选定应以满足区域主导特征、符合社会认知为原
则,总体上依据现有功能区边界、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分布状况作为区块划
分参照的重要因素,但非固定严格边界。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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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块划分
通过对日照市现有的地域环境、文化认同、产业功能、城市风貌等进行分析,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未来各片区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共划分为七个地名规划
板块,即东城片区、西城片区、石臼片区、山海天片区、高教片区、高新片区、
开发区片区。 第二节 区块特征与发展方向
一、东城片区
(一)区域位置
位于主城区东部,北起山东路,南到迎宾路,西至临沂路,东至青岛路。
(二)现状特点
该区行政、商业、金融功能突出,形成较为集中的城市功能单元,以东西向、
南北向主干道构成整齐的交通网络,以集中的市政服务、现代商业和功能完善的
住宅区为主要内容,城市景观风貌表现为层级较高的现代化建筑物(群),居民
小区多呈现方块形、单元化布局。
(三)发展方向
打造商务商业活力片区,完善市政服务功能。地名命名应重点围绕现代商务
商业功能,凸显现代化都市风貌。
二、西城片区
(一)区域位置
位于主城区西部,北起山东路,南至铁路,西临山海高速,东至临沂路。
(二)现状特点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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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为原日照县城所在地,具有较为深厚的历史积淀,文化认同度高,以较
为密集的商业设施为主要内容,商业气息浓郁,人口集中,机构、场所分布比较
密集,建筑物层级较低。
(三)发展方向
提升老城区居住、商业服务功能,增强老城区发展活力,保留与传承城市文
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地名命名应注重挖掘老城区历史文化,加强对老地
名的传承与保护。
三、石臼片区
(一)区域位置
位于主城区东南部,北临铁路,南至上海路,西至北京路,东至海滨。
(二)现状特点
该区块为原来石臼文化的集中区,海港渔业、商业突出,人口较密集,建筑
物层级不高,有多条商业老街区,商业气息浓郁。
(三)发展方向
挖掘传承石臼文化,发展海港新兴工业,通过退港还海等改造工程,提升城
市宜居、宜业环境,发挥交通物流优势,大力发展滨海休闲旅游产业,重点打造
石臼所商贸商业活力片区、海龙湾旅游休闲活力片区。日照高铁站的建设将使得
该区作为全市中心旅游集散地的地位更加突出,海港产业+石臼文化+交通集散将
成为该区重要特色。地名命名应一方面深入挖掘石臼文化特色,另一方面要在区
块内部凸显海港产业特色。
四、山海天片区
(一)区域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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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主城区东北部,北起桃花岛三路,南至海曲东路,西接青岛路,东至海
滨。
(二)现状特点
该区块立足于滨海旅游开发格局,生态环境优良,旅游景区(点)数量众多,
该区域为游客集中活动区域。有多处渔家乐民俗村分布,主要旅游度假设施沿海
滨岸线分布,建筑风格时尚新颖。
(三)发展方向
依托现状的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往北拓展,形成滨海旅游、村庄式旅游度假、
居住生活等功能为主的北部海滨旅游区,重点打造张家台康体养生活力片区、太
公岛旅游度假活力片区。地名命名应体现海滨风光、生态休闲特色,体现旅游度
假功能。
五、高教片区
(一)区域位置
位于市区北部,北起山海路,南至山东路,西接临沂路,东至青岛路。
(二)现状特点
该区高校集聚,教育功能突出,文化科教氛围浓郁,形成相对独立的单元。
(三)发展方向
进一步完善高教科研服务和成果转化功能,重点打造大学城科教金融活力片
区。地名命名应凸显文化、教育功能,强化高教园区氛围特色。
六、高新片区
(一)区域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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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老城区北部,北起山海路北部区域,南至山东路,西临沈海高速,东至
临沂路。
(二)现状特点
该区块分布有一定数量的高新企业、创新创业园区,园区环境优美,功能完
善,高科产业特色突出。
(三)发展方向
壮大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创业孵化和电子商务产业;培育发展智能制造、
新材料、生物医药、服务外包产业。地名命名应注重突出高新技术、科技创新、
生态循环经济理念。
七、开发区片区
(一)区域位置
位于主城区南部,北起铁路,南至傅疃河沿线,西至沈海高速,东至北京路。
(二)现状特点
该区为国家级开发区,拥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集团,集聚效应明显,
为日照市主要的工业园区。
(三)发展方向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是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健康食品加工、现代物流,发展高
端纸制品及印刷包装产品,积极培育海洋装备、生物医药产业、电子商务。地名
命名重点是要对现有道路名称予以规范,体现现代化工业园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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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通名规划
一、基本原则
1.规范使用。通名是地理实体类别属性的标识,按本规划规定的通名体系
用字条件使用通名,不允许随意更改已确定的地理实体的通名用词。
2.名地相符。通名应与实体的实际地理位置、规格、规模、景观相适应,
不同类别地理实体的通名不应串通混用。
3.科学系统。通名应能科学地反映该地理实体的性质、规模和层次。各类
地理实体中,不同层次使用不同的通名,同一层次使用相同通名。
4.保持稳定。现有地名通名凡不违背有关地名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可以继
续使用。新产生的新型实体,确实无法使用本规划的通名体系时,必须通过充分
论证,经市地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自然地理类实体通名规划
由于自然地理实体通名本身极为稳定,使用正常,因此自然地理实体的各类
通名,仍沿用原有习惯称谓。
1.水域。包括各类陆地水体和海洋水体,通名主要有海、湖、河、溪、潭、
塘、水库等。
2.山体。主要包括山、峰、岭、岗、顶等。
3.岛屿。包括、岛、屿、半岛等。
三、道路通名规划
(一)道路通名系统
通名规定为:大道、路、街、巷。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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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捷路、主干道,地处所在区域的中间位置、发
展轴或景观轴上,可代表本市道路建设高水平和高品位者。以大道作通名的道路
应从严控制,同一区块一般不得超过两条。
2.路:城市交通功能较为突出,具有一定宽度、长度的道路,包括主干道、
次干道、支路等。“路”作为大多数道路通名采词选择。
3.街:道路等级在次干道以下,两侧有较为密集的房屋建筑,商业气息浓
郁。
4.巷:区域历史文化气息浓郁,用于居民生活通行的便道。
(三)道路分段
1.对于较长的道路,为方便社会使用和编制门牌号码,可进行分段,各段
之段位应选择方位词(东、西、南、北、中)表示。各分段道路须保持同一个专名
和一致的通名。
2.以“路”作通名时,表示段位的方位词,应置于专名之后、通名之前,
如××东路。以“大道”作通名时,在道路全称(包括专名和通名)后,应加方位
词和“段”字,如“××大道东段”。
3.区域内走向相平行的道路的分段,大体上采取统一的以相交主干道路作
为分界,原则上南北方向的道路以山海路、迎宾路为分界线,山海路以北称“×
×北路”,迎宾路以南称“××南路”;也可根据所参照的地物实体为界,如河
流、铁路等;主城区内原已分段的道路维持现状不变,对确需进行统一调整分段
者,应从实际出发,有步骤地提出调整方案。
四、桥梁、隧道通名规划
(一)桥梁
桥梁的通名用词应根据其规模、形态和功能正确选择使用。桥梁通名为:大
桥、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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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桥:跨海湾、跨海联接陆-陆、陆-岛、岛-岛的桥梁;长度在 500 米以
上或单跨跨径在 100 米以上的桥梁。
2.桥:一般跨江河的桥梁。
3.立交桥:互通式或非互通式的跨道路、公路、铁路,可供机动车通行的
桥梁。
4.人行(过街)天桥:跨道路、公路、铁路,并可供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行
的桥梁。
(二)隧道
隧道为道路工程专用名词,指在山中、地下或海底开凿或挖掘而成的道路。
五、住宅区和建筑物通名规划
本规划所称住宅区、建筑物,是指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建设的,具
有明显地名意义的住宅区、高层建筑物、建筑群等地理实体。
(一)总体原则
1.不得缺失。通名置于其专名之后,专名与通名的位置不应倒置或夹于专
名语词之中。
2.名实相符。通名能反映所指实体的一定属性,与建筑物(群)的性质、
功能、规模等实际相符。如园、苑所指的实体应有较高的绿地比率;山庄应临山;
广场应有一定面积的集中空地。
3.禁止使用变异通名。如将单体商用楼盘称“广场”。
(二)通名采词
1.大楼、大厦、商厦:指 24 米或 8 层以上具有综合性办公、商业功能的单
体或联体建筑物。
2.广场:指占地面积在 1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有
3000 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具有商业、办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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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闲娱乐、餐饮、居住等多功能的建筑物、建筑群。“广场”作通名时,通
名前应冠以功能性词语,如××商务广场、××休闲广场等。
3.中心:指占地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不包
括停车场、消防通道)、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居主导地位的建筑物、建筑群。使
用时,通名前须增加显示用途或类型的修饰词语,一定区域内,功能接近的建筑
群,只能有一处以“中心”为通名。
4.城:指占地面积 20 万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住宅区,或
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商业、办公、休闲娱乐、餐饮、居住以及生产等功
能的建筑群。用“城”作通名时,通名前应冠以功能性词语。
5.花园、花苑:指绿地率达 50%以上、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
6.山庄:指地处靠山、环境优雅、占地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 45%
以上的低层住宅区,不靠山的不得以山庄命名。
7.别墅:指拥有花园的园林式低层高级住宅区,一般以 2—3 层为主、占地
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容积率不超过 0.35 的住宅区。
8.园、苑、轩、庭、村、寓、家、居、院、小区:指达不到广场、城、花
园、花苑、山庄、别墅等命名条件的住宅区。
9.楼、舍、亭、坊、阁、馆:指达不到大楼、大厦、广场、中心、城等命
名条件的建筑物。
10.根据居住区的环境、景观和设施水平、档次等特点,允许在通名前加
1-2 个修饰的字词,以丰富通名的意境,允许对通名加以美化、修饰,使通名多
样化。但修饰词应名实相符,准确而精炼。如雅园、丽苑等。
11.以下情况为禁用之列:
①以历史、现今行政区域地名作为住宅区、建筑物通名,如以“国”“邦”
“郡”“府”“州”“市”“区”“县”“镇”“乡”等作为通名;
②以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作为通名,如以“岛”“洲”“海”“湾”“湖”
“港”“岸”等作为通名。
③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名称,如以“街”“门”“世家”“公馆”等作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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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上标准未涵盖的,按照名副其实的原则报市民政部门研究决定。
六、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通名规划
1.广场绿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广场、绿地、园、游园等通名,主要
用于开放式公共活动场所。
2.游览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景区、度假村、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通
名,主要用于封闭式公共活动场所。
3.站场:指公共交通站场、长途客运站场和铁路交通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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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专名规划
一、基本原则
(一)规范采词
专名采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地名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使用国家通
用语言文字,保持汉语语义明确,用字准确、简明、规范,不用生僻字、冷僻字、
异体字和自造字。
(二)彰显文化
要注意突出文化内涵,重点挖掘、继承反映日照海洋文化、太阳文化、城市
历史文化的特色地名,以及反映日照自然地理环境特征的地名。
(三)形成系列
在遵循区块主题基础上,建立各区块内部板块之间地名的有机联系,强化地
名体系的整体性,专名采词可统一规划,统一命名,形成系列化、层次化。
(四)注重传承
许多地名是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尤其是老城区、石臼片区很多地名具
有渊源。在地名采词中,应注意传承地名文脉,保持其稳定,不轻易调整地名。
对于已消失或即将消失古地名,可采用移用地名或派生地名的方式给予保留。
二、自然地理类实体专名采词
1.尽量保持山地、河流、海湾、岛屿、湖泊、水库等自然地理实体专名不
变,沿袭旧称,继续使用。
2.确需新命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宜采用所在地名称或当地有名的地名,也
可使用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
三、道路专名采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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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凸显城市文化。注重城市文化挖掘,从本市及各区域的特点和实际进行
采词,体现本市独有的地方特色。
城市道路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古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当地历
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望的词语命名。若存在古地名和丰富历史文化背景
的区域,应遵循历史文化专名词源优先采用的原则。
2.形成系列化。注重挖掘古地名,或以原有老地名发展为系列名称,体现
老城区历史内涵。
3.加强指位性。能反映出其所指实体的大致位置和实体的主要属性。利用
原有的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名称时,需命名实体应与原地理实体在地缘上有密切
的联系,或在地理位置上具有某种一致性;采词要尽量反映地理实体突出的、外
在或内在特点,达到见其名即能知其位、明其性;新建区域道路命名采词,可形
成系列化和层次化道路专名体系;在派生地名时,应选择使用历史相对悠久,含
义较好的当地地名。
4.避免一路多名。拓建延长、贯通的路段,应使用原有专名,避免一路多名。
5.规范派生专名。主、次干路不得使用纯序数语词。但街路网较密集的地区,
允许使用主街路名称加序数派生的方法,产生街、巷名称。即以主要道路的专名
语词(或词根)作为公用专名语词或词根,并配以数序组合成专名。派生专名词汇
遵循方向性。
四、桥梁、隧道专名采词
(一)桥梁专名采词
1.强化指位。优先选用桥梁所跨越的河流、道路、海域,以及桥梁所在区
域名称作专名。在桥梁密集的地域,提倡运用组团式方法,选择成系列主题类语
词,增强桥梁的地域指位功能。
2.注重文化内涵。使用地理位置贴切,反映当地历史及时代特点等。旅游
景区或人口密集区域的小型桥梁,应特别注意专名采词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富有时
代特征的人文精神。
3.保持稳定。部分历史桥梁工程,应保持名称的稳定与延续。
4.形成序列化。跨越同一道路或同一河流的多座桥梁,专名采词应采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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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化命名方式。
(二)隧道专名采词
隧道专名应与其地理位置一致,与附近的地理实体相吻合,避免使用含义模
糊和指位不明的专名。
1.以隧道所在地的山岭、山体、水域和洲岛名称釆词。
2.以隧道所在地的区块名称或隧道所通往的区域名称采词。
3.以隧道所连接的两端道路名称组合成词语。
4.以所在的道路名称釆词。
五、住宅区和建筑物专名采词
(一)总体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有损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
严、人民团结、宗教信仰的词语。
2.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提倡使用体现人民群众美好向往与
期盼、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词语,不得使用违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含义不健康、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词语。
3.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属旧城(村)改造的原则上沿用原名称,传承地名
文化。
4.一地一名,不得在同一住宅区、建筑物内再命名若干小名。
5.名实相符,体现规划,着眼长远,反映特征,通俗易懂,好找易记,不
得随意更名,保持名称的稳定性。
(二)采词要求
1.汉语语义明确,用字准确、简明、规范,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和普通话读
音拼写。专名的字数一般应限定在 4 个字以内,以尽量做到简洁,方便社会使用。
2.以古今行政区划(域)名称作建筑物专名的,应在上述地域范围之内,
居区域关键位置,发挥主导功能。不得以古今行政区划(域)名称作住宅区专名。
3.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来命名,一般不以人名做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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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宅区命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及其简称。
5.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专用权。
6.不得使用带有“大、洋、怪、重”等特点的语词或符号:
①所选名称应与命名实体的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避免使用名不符实的名称。
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环
球”“欧洲”“宇宙”“中央”“天下”“华夏”“万国”“特区”“首府”
等词语。
②外国人名、地名、外语词及其汉字谐音、译写形式的词语,或使人们产生
疑似外国语的词语作专名。
③含义怪诞离奇,带有“.”“·”“-”等非文字符号、无特定含义的数
字以及汉字和数字组合且无实际意义的词语。
④主城区范围内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谐音。汉字书写完全一致以及在其
它已批准名称前增加或减少“日照”“新”“大”等修饰或限定成分的,属重名;
汉语拼音拼写形式完全一致(不包括声调)以及方言读音相同的,属同音。
六、广场绿地、游览地、站场专名采词
1.公园绿地: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古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
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或根据公园绿地所承担的主要
功能命名。
2.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根据其规模,首选所属行政区(市、区、街道、
社区)或机构专名派生命名;属于动物园、植物园的,应根据级别,取其所属行
政区或机构专名派生命名;其他专类公园、游园的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古地名
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
或根据功能命名。
3.公共广场:
属于纪念广场的,应按所纪念的(人物或事件)名称命名;
属于市政广场的,宜取其所属的行政区域名称命名;
属于集散广场、交通广场的,宜首选所在区域名称,次选临近标志性地物、
公共设施的名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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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城市广场的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古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
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或根据功能命名。
4.游览地:采词应侧重游览地的指位、功能、文化和景观四个方面。一般
情况尽量避免使用行政区域名称命名。
5.站场:主要强调建筑的功能、性质,结合所在地区位、地名、河流、道
路、重要设施等命名。
七、派生地名
1.保持地缘一致性。以派生的方式拟定新的地名时,派生地名应与其主地
名应在地缘上有直接的、紧密的联系,即两者在地理指位上须保持一致性。
2.规范名称结构。派生名称的基本结构是:地名+派生词+派生名称所指称
地理实体的类属通名。其中派生词可以略。
3.合理借用历史地名。重新启用或借用历史地名时,应遵守与历史名称基
本同指(同地)、不错位(方位)、不乱序等基本要求,以保持新、旧名称指位
的有序。
八、有偿冠名
由于地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而有偿冠名的出资主体由于多种因素
的影响,往往不稳定,继而使有偿冠名容易产生许多问题,因此本规划不提倡有
偿冠名。
对于确需进行有偿冠名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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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道路命名规划
第一节 专题备用词库
一、海洋主题类
靖海 [宋]苏籀《送才元长乐倅》:“口占十吏传州檄,指画千条靖海涯。”
帆海 [清]阮元《由温州渡江至乐清》:“惜未进帆海,观耕到玉环。”
阔海 [唐]李白《腾云》:“马腾驾祥云,航行阔海郡。失于蓬莱阁,踪迹
无处寻。”
江海 [战国]荀子《荀子·劝学》:“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三国]曹植《求通亲亲表》:“江海称其大者,以无所不容。”
[唐]岑参《送张秘书充刘相公通汴河判官便赴江外觐省》:“万里江
海通,九州天地宽。”
如海 [清]龚自珍《己亥杂诗》:“秋心如海复如潮,惟有秋魂不可招。”
[现代]陈毅《沁园春·和咏雪词》:“豪情盖世,雄风浩浩;诗怀如
海,怒浪滔滔。”
海汇 [明]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山包海汇,各适厥
用,然妍媸错焉。类书之谓也。”
海纳 [晋]袁宏《三国名臣序赞》:“形器不存,方寸海纳。李周翰注:“方
寸之心,如海之纳百川也,言其包含广也。”
海清 清澈的海洋,寓意环境的美好。
[唐]李世民《咏风》:“劳歌大风曲,威加四海清。”
[唐]李白《古风其三十四》:“天地皆得一。澹然四海清。”
沧海(海
沧)
以其一望无际、水深呈青苍色,故名。亦指我国古代对东海的别称。
[三国]曹操《观沧海》:“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观海 用以比喻所观者大。《孟子·尽心上》:"故观於海者难为水,游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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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之门者难为言。"
[南齐]王俭《褚渊碑文》:"观海齐量,登岳均厚。" 崇海 [宋]杨万里《送乘叔羽寺丞持节淮东二首》:“煮海谁为崇,沿淮困
不胜。”
嵩海 [唐]贾岛《投孟郊》“嵩海每可诣,长途追再穷。”
运海 谓鹏鸟在海上天空中飞行。
[战国] 庄子《庄子·逍遥游》:“是鸟也,海运则将徙於南冥。”
[唐] 卢藏用《答毛杰书》:“览庄生鵾鹏之喻,则乾坤龙马之旨可
好矣,培风运海,则六九之源无差矣。”
德海 谓道德品行宏大如海。
[唐]王维《谒璿上人》:“玄关大启,德海羣泳,时雨既降,春物俱
美。”
慧海 [元]李道纯《沁园春 赠王提点》:“慧海深澄,德山高耸,主人不
凡。”
天海 [宋]刘克庄《风入松·橐泉梦断夜初长》:“箫声一去无消息,但回
首、天海茫茫。”
[唐]高适《赠别王十七管记》:“云沙自回合,天海空迢递。”
仙海 [宋]四锡《知歌行 》:“愿与松乔弄云月,紫泥仙海鸾皇洲。”
花海 [宋]严仁《贺新郎·说到城南杜》:“帝里春浓花似海,催人明光奏
赋。
海曙 [唐]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宋]王梦应《疏影·瞢腾晓被》:“人间解有花如海,待一片、不教
随水。”
瑶海 月夜天空的美称。
[宋]刘子翚《听詹温之弹琴歌》:“梦跨冰轮出瑶海,一笑碌碌瀛洲
仙。”
[宋]郭祥正《金山行》:“寒蟾八月荡瑶海,秋光上下磨青铜。”
澜海 [宋]马廷鸾《恭和御制诗》:“奎文河汉天垂象,藻思波澜海驾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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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 [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
里凝。”
[唐]李白《塞上曲》“萧条清万里,瀚海寂无波。”
玉海 [宋]陈三聘《减字木兰花·凝云不动》“凝云不动。玉海无声千丈
冻。”
海聚 [宋]曾巩《西园席上》:“山蹊向日花开早,海聚经寒酒熟迟。”
碧波 碧波,指清澄绿色的水波。
[唐]李白《江夏送林公上人游衡岳序》:“欲将振五楼之金策,浮三
湘之碧波。”
烟波 [唐]崔颢《黄鹤楼》:“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云波 [宋]欧阳修《即目》:“星汉经年虽可望,云波千叠不缄愁。”
云舟 画舫,装饰华丽的游船。
[清]乾隆《画舫斋》:“画舫予所喜,云舟不是舟。”
悦海 取高兴、愉快、喜悦、愉悦之意。
岱海 像山一样高大,像海一样宽广。
铭海 秦始皇曾多次东巡海上,刻石纪功而去,故以“铭海”指记载功德。 二、太阳主题类
嵘阳 [唐]杜甫《羌村三首》:“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
玉阳 [唐]张籍《送吴炼师归王屋》:“玉阳峯下学长生,玉洞仙中已有名。”
元阳 [元]王吉昌《南歌子·极品轻肥贵》:“唾手惊前拙,装愚不作聪。
元阳真秀紧修崇。”
春阳 [汉]焦赣《易林·井之巽》:“春阳生草,夏长条枝。”
[汉]枚乘《杂诗之七》:“兰若生春阳,涉冬犹盛滋。”
开阳 北斗七星之一。《文选·张衡<思玄赋>》:“ 据开阳而頫眡兮,
临旧乡之暗蔼。”
[唐]李善《春秋运斗枢》:“北斗七星,第六开阳也。”
盛阳 释义为旺盛的阳气,源自《汉书·五行志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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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司马光《和潞公伏日晏府园示座客》:“盛阳金气伏,华宇玉樽
开。”
广阳 [宋]陆文圭《和丁师善韵 》:“庶免愁欢声,谣诵沸广阳。”
青阳 指春天。
[唐] 潘孟阳《元日和布泽》:“青阳初应律,苍玉正临轩。”
[明] 何景明《发京邑》:“青阳蔼废墟,春气感鸣禽。”
山阳 [宋]姜夔《蓦山溪·与鸥为客》:“万绿正迷人,更愁入、山阳夜笛。”
隆阳 炽热的阳光。
[南北朝] 鲍照《和王护军秋夕诗》: “隆阳微且单。泉涸甘井竭。”
渔阳 [宋]苏轼《蝶恋花·帘外东风交雨霰》: “ 灯光酒色摇金盏。掺鼓
渔阳挝未遍。”
天阳 [唐]韩愈《送无本师归范阳 》:“天阳熙四海,注视首不颔。”
同阳 取大同和乐之意。
皓阳 取洁白明亮之意。 三、地方物产类
1.陶文化
日照黑陶是龙山文化最著名、最典型的陶器,被史学家称之为“原始文化中
的瑰宝”,日照因此有“中国黑陶城”之美誉。日照历史悠久,陶文化源远流长。
境内发现多处距今约 4500 年前的龙山文化遗址,其出土的文物主要是陶类。陶
器多以表面透黑的砂质陶和乌黑光亮的细泥质陶为主,有部分磨光黑陶,器表以
素面为主,有的饰弦纹、划纹和缕孔,各类黑陶制品均制作精细、美观,特别是
蛋壳黑陶高柄镂孔杯,无釉而乌黑发亮,胎薄而质地坚硬,其壁最厚不过 1 毫米,
最薄处仅 0.2 毫米,仅重 22 克,制作工艺之精,堪称盖世一绝,系珍贵文物,
现保存在国家博物馆。
陶然 指喜悦、快乐貌。
[唐]韩愈《送区册序》:“与之翳嘉林,坐石矶,投竿而渔,陶然以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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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煦 和乐貌。
[前蜀]杜光庭《马尚书本命醮词》:“伏闻元化运行,三才资始。体
乾坤而成象,感陶煦以凝神。”
乐陶 形容很快乐的样子。
[元]王哲《西江月·堪叹水流一道》:“会得功夫早早。自然快乐陶
陶”
陶居 [宋]俞献可《万杉寺》:“莲社松门接,陶居柳径分。”
咏陶 [唐]司空曙《闲园书事招畅当》:“羸病懒寻戴,田园方咏陶。”
陶育 谓教化培育。《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爰及於恪 ,生长王
国,陶育圣化,致名英伟,服事累纪,祸心未萌,先帝委以伊周之任,
属以万机之事。”《宋书·律历志中》:“夫阴阳二气,陶育羣品,
精象所寄,是为日月。”
陶蕴 意指积聚积聚,蓄藏深厚的陶文化。
陶冶 比喻对人的性格和思想进行培养,兼有怡情养性之意。
[宋]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
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至於陶冶性灵,从容讽谏,入
其滋味,亦乐事也。”
陶钧 原指制作陶器所用的转轮,比喻治国的大道。《史记‧鲁仲连邹阳列
传》:“是以圣王制世御俗,独化於陶钧之上。”
2.茶文化
日照市地处山东省东南部,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
境内山地丘陵土壤呈微酸性,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微量元素。生产的绿茶经中国
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测定,其中儿茶素和氨基酸的含量分别比南方茶同类产品
高 13.7%和 5.3%,具有“叶片厚、滋味浓、香气高、耐冲泡”的特色。日照市
自 1966 年“南茶北移”成功,迄今已有五十余年历史,现有茶园面积 26.5 万亩,
面积和产量分别占山东省的 60%以上和 75%以上,素称“北方第一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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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茗 [宋]袁燮《谢吴察院惠建茶》:“佳茗世所珍,声名竞驰逐。”
芳茗 指芳香四溢的茶。
[宋]宋祁《答朱彭州惠茶长句》:“芳茗标图旧,灵芽荐味新。”
茗雪 呈青白色的茶。
[宋]苏轼《虔守霍大夫监郡许朝奉见和复次前韵》:“同烹贡茗雪,一
洗瘴茅秋。”
茗花 煮茶时产生的浮沫,又指茶树开的花。
[唐]李洞《和曹监春晴见寄》:“兰台架列排书目,顾渚香浮瀹茗花。”
绿茗 意为绿茶或绿茶树。
[唐]代钱起《山斋独坐喜玄上人夕至》:“心莹红莲水,言忘绿茗杯。”
[唐]朱庆馀《秋宵宴别卢侍御》:“绿茗香醒酒,寒灯静照人。”
[唐]李嘉祐《送陆士伦宰义兴》:“浅流通野寺,绿茗盖青山。”
春茗 又称春酒、新年会,是在春节后,与亲友相聚品茶用点心或聚餐。
[唐] 萧祜《游石堂观》:“甘瓜剖绿出寒泉,碧瓯浮花酌春茗。”
山茗 山中产的茶叶。
[唐]元稹《早春登龙山静胜寺》:“山茗粉含鹰觜嫩,海榴红绽锦窠匀。”
[宋]苏轼《和钱安道寄惠建茶》:“我官于南今几时,尝尽溪茶与山茗。” 四、自然美景类
1.“桂”字路名系列
1989 年,日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桂花为市花,有着特殊的含义:它的古老,
象征着日照市人民繁衍生息的日照大地有着古老悠久的文明史;它的珍稀,代表
着日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强烈追求和珍惜;它的枝繁叶茂、四季长青,蕴含着日
照百业兴旺发达,人类生生不息、青春永在。在日照街道,曾有一棵树龄达三百
年之久的桂树,据有关专家学者确认,在华东地区乃至整个江北如此之大的桂花
仅此一棵,被誉为江北第一桂。
金桂 桂树的一种。花色黄。
[宋]王琮《秋夜有怀醉书十韵》:“黄金桂百树,碧玉池十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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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桂 桂木的美称。
[宋]释重顯《送宝相长老》:“彤霞暖影生岩壁,香桂茂阴笼藓石。”
兰桂 兰和桂。常用以比喻美才盛德或君子贤人。
[魏晋] 曹植《升天行》:“兰桂上参天。”
新桂 新月。传说月中有桂树,因称。
[唐]李贺《房中思》:“新桂如蛾眉,秋风吹小緑。”
[唐]李商隐《题僧壁》:“蚌胎未满思新桂,琥珀初成忆旧松。”
桂苑 亦作“桂菀”。栽有桂树的林园。《文选·谢庄<月赋>》:“廼清
兰路,肃桂苑。”李善 注:“桂苑,有桂之苑。”
[北周]庾信《咏画屏风之四》:“逍遥游桂苑,寂絶到桃源。”
芳桂 香桂。
[南朝]梁简文帝《招真馆碑》:“柱削芳桂,岂俟开阳木飞;材选海
檀,无劳豫章神拔。”
[唐]卢照邻《五悲文·悲才难》:“巖有芳桂,隰有棠棣。枝巃嵸兮
相樛,叶翩翩兮相翳。
2.其他
丹枫 经霜泛红的枫叶。
[宋]释绍昙《偈颂一百零二首》:“丹枫飘锦,金橘铺黄。”
云林 隐居之所。
[唐]王维《桃源行》:“当时只记入山深,青溪几度到云林。”
[金]张斛《还家》:“云林无俗恣,相对可终老。”
[清]陈大章《送胡卜子南归》:“白雉冈头荒圃在,未妨述作老云林。” 五、美好愿景类
1.“祥”字系列
顺祥 顺遂吉祥。《逸周书·武顺》:“礼义顺祥曰吉。吉礼左还,顺地以
利本。”《淮南子·说山训》:“故和氏之璧、随侯之珠,出於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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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精,君子服之,顺祥以安寧;侯王宝之,为天下正。”
瑞祥 [宋]姚勉《送孙龙谷 》:“瑞祥融作合干松,岂惟义聚蒙天封。”
祥泰 吉祥安顺。
[南朝 齐]谢超宗《齐北郊乐歌》:之六:“调川瑞昌,警岳祥泰。”
庆祥 吉祥之兆。《宋史·乐志十三》:“皇仁溥博,品物蕃滋,庆祥回復,
秀发神芝。”
景祥 大的祥瑞。
[晋]傅玄《晋天地郊明堂歌》:“於赫大晋,膺天景祥。宣兹重光,
我皇受命。”
美祥 吉兆。《汉书·郊祀志下》:“陨石二,黑如黳,有司以为美祥,以
荐宗庙。”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
先见。”
祯祥 吉祥的征兆。
[汉]张华《食举东西厢乐》:诗之五“皇化洽,洞幽明,怀柔百神
辑祥禎。”
2.“顺”字系列
和顺 和顺,指顺应,不违背;和睦顺从。《易·说卦》:“和顺於道德,
而理於义。”
顺德 美德。《书·康诰》:“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孔
传》:“大于天为顺德,则不见废,常在王命。”
顺安 使和乐而安定。
[汉]刘向《说苑·贵德》:“尊其人,必敬其位,顺安万物,古圣
之道几哉!”
宁顺 指安定。
[唐]韩愈《潮州刺史谢上表》:“陛下即位以来,躬亲所断,旋乾
转坤,关机阖开,雷厉风飞,日月清照,天戈所麾,莫不宁顺。”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1
礼顺 谓以礼顺从尊长。《孝经·广要道》:“教民礼顺,莫善於悌。”《史
记·秦始皇本纪》:“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
顺悦 顺从悦服。
[宋]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惟其创法立制之艰难,而侥倖之
人不肯顺悦而趋之,故古之人欲有所为,未尝不先之以征诛,而后得
其意。”
顺济 顺利,通畅。《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贸易顺济,輜重充盈,如
是几年,江湖上都晓得是 谢 家船,昭耀耳目。”
顺泽 释义顺合礼乐而富有文采,出自唐•芮挺章《序》。
3.“熙”字系列
淳熙 亦作“湻熙”。淳正熙洽。
[唐]李商隐《韩碑》:“呜呼圣皇及圣相,相与烜赫流淳熙。”
[宋]范仲淹《体仁足以长人赋》:“君非仁,则曷享於推戴;人非
长,则寧致於淳熙?”
熙和 清明和乐;兴盛和乐。《白雪遗音·八角鼓·春宵一刻》:“一概閒
事全不管。我这里,瀟洒傍舟乐熙和。”
景熙 景:环境的风光、景色、景致、景物、景观。熙:古同“禧”,表示
福,吉祥,也表示光明,兴起,兴盛,风景尚好,前途一片光明。
荣熙 繁盛。
[晋]支遁《咏大德》:“遐想存玄哉,冲风一何敞。品物缉荣熙,生
涂连惚怳。”
晨熙 早晨的光明。明媚的春天。
[晋]潘岳《闲居赋》:“凛秋暑退,熙春寒往。”
[元]自悦《续兰亭会补任城吕系诗》:“散怀得真契,引觞答熙春。”
熙泰(泰
熙)
和顺,寓意兴盛康泰。
[晋]陈窈《筝赋》:“总八风而熙泰,羌贯微而洞灵。”
4.“福”字系列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2
万福 多福,祝祷之词。《诗·小雅·蓼萧》:“和鸞雝雝,万福攸同。”
[宋]苏轼《与知郡朝散书》:“前日辱降屈,业已不出,无缘造谢,
信宿尊体万福。”
鸿福 洪福,大福。《宋史·乐志十六》:“华旦焕尧文,鸿福浩无垠。”
[明]唐顺之《与胡梅林总督书》:“我徼国家鸿福,仗督府胜算,
歼尽此二巢,浙直可数年无事。”
福泽 幸福与恩惠:福泽加乎民。
[宋]张载《西铭》:“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女
于成也。”
福庆 指幸福的样子。
[宋]无名氏《导引·皇穹锡瑞》:“紫坛大报陈昭配,福庆降清都。”
安福 平安幸福。
[汉]焦赣 《易林·讼之观》:“钦明之德,坐前玉食,必保嘉美,
长受安福。”
福德 福分和德行。《北史·元嵩传》:“任城康王大有福德,文武顿出其
门。”
[清]龚自珍《壬癸之际胎观三》:“寳应出,福德聚,主天下;宝
应不出,福德不聚,主大国。”
景福 洪福,大福。《诗·周颂·潜》:“以享以祀,以介景福。”
[三国 魏]曹植《精微篇》:“圣皇长寿考,景福常来仪。”
瑞福 瑞应和护佑。
[汉]王褒《四子讲德论》:“德泽洪茂,黎庶和睦,天人并应,屡
降瑞福。”
福昌 福运昌隆。《宋史·天文志五》:“日有黄芒,君福昌;多黄辉,王
政太平。”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3
第二节 快速路与主干路
一、路网现状
日照市主城区不同区块道路命名规则和特征不同,但同时又存在一系列贯穿、
连通几个区块的道路,这些道路一般为快速路或者主干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目前在主城区范围内已经形成“四横四纵”的快速路网结构和“八横八纵”的主
干路路网体系。
表 6-2-1 日照市主城区快速路(快捷路)一览表


道路等级 名称
长度
(km)
红线宽度
(m) 起点 终点
1 快速路 山海路 9.30 60 沈海高

青岛路
2 快捷路 迎宾路-海曲路 12.79 50 沈海高

万平口(碧海
路)
3 快速路 上海路 11.07 60 机场 海滨一路
4 快速路
深圳路及西延
线
34.85 60 行政界 北京路
5 快速路、快
捷路
青岛路-海滨二

23.36
(9.58)
60、40
国道
204 改

上海路
6 快捷路 临沂路-滨海路 44.34 60 山海路 岚山路
7 快捷路 丹阳路-厦门路 43.59 60、40
国道
204 改

岚山路
8 快速路 国道 204 改造 59.98 60 省道
220 规划 204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4
表 6-2-2 日照市主城区主干路一览表


方向 道路名称
红线宽度
(m)
起点 终点
1
东西向
学苑路—潍坊路 60 日照路 青岛路
2 滨州路 40 沈海高速 青岛路
3 山东路 60 沈海高速西 青岛路
4 济南路 60 东关北路 青岛路
5 海曲路—泰安路 40 沈海高速西 青岛路
6 大连路—黄海二路 30、 50 沈海高速 绿舟南路
7 秦皇岛路—黄海一路 40 重庆路 绿舟南路
8 香港路辅路 40
9
南北向
旭阳路—旭阳南路 50 山东路 迎宾路
10 日照路—日照南路 40 滨海路
G204 改 道 路 线
交 叉 口 河 山 镇
小洼村
11 正阳路—重庆路 30、 60 滨海路 山东中路
12 昭阳路—昭阳南路
(贵阳路)
40 奎山路 山海路
13 兖州路—兖州南路
(兰州路)
40 滨海路 山海路
14 北京路—北京南路 60 日照发电厂
市 北 经 济 开 发

15 烟台路—海滨五路 50、 40 上海路 山海路
16 向阳路—向阳南路
(西宁路)
60 徐州路 云海路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5
二、规划指引
山海路、上海路、临沂路—滨海路、和阳路等快捷路以及滨州路、山东路、
济南路、海曲路—泰安路、旭阳路、日照路、昭阳路、北京路、烟台路—海滨五
路、向阳路等主干路名称已经统一,认可度较高,建议仍沿用原来名称(截止到
2019 年 7 月公布使用的名称)。
对于名称尚未统一的丹阳路-厦门路、正阳路-重庆路等 7 条道路,时机成熟
时统一名称为:××大道、××路,各路段名称为××大道(路)××路段,原
门牌编码不变。规划建议名称见表 6-2-3。
表 6-2-3 日照市主城区部分快速路(快捷路)、主干路路名规划






现用名称
规划名称及依据
红线宽
度(m) 起点 终点
名称 依据
1



深圳路及
西延线
深圳路 沿用原名 60 行政界 北京路
2



丹阳路- 厦门路
港城大道
厦门路南延线连通东
港区和岚山区,反映双
城一体、港城连通。
60、40 国道 204
改造
岚山路
3



学苑路—
潍坊路
潍坊路
与该区主要以城市名
称命名道路规则一致。
60 日照路 青岛路
4



大连路—
黄海二路
黄海二路
符合城市濒临黄海的
地理特征,认可度高。
30、50 沈海高速 绿舟南路
5



秦皇岛路
—黄海一

黄海一路
符合城市濒临黄海的
地理特征,认可度高
高。
40 重庆路
(暂定)
绿舟南路
6



香港路辅

香港路
重要城市,认可度较
高。
40
7



正阳路—
重庆路
正阳大道
突出日照“阳海”特色,
认可度高。
30、60 滨海路 山东中路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6
第三节 东城片区
一、现状分析
该区域的道路专名主要采用了省内城市名称。南北向道路主要有临沂路、菏
泽路、枣庄路、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等;东西向道路主要有山东路、五莲路、
莒州路、济南路、荣成路、淄博路、胶州路、泰安路等;也有系列化命名如泰和
路、泰兴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文化特色不够突出。
2. 未体现道路等级。省内城市名称级别差别较大,不能体现道路等级。 二、道路命名
(一)命名指引
1.新增道路不再以城市命名。
2.采词宜凸显区块功能和中央活力区商务商业功能。
3.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老地名挖掘,弘扬地名文化。
(二)采词建议
1.区块功能主题词汇
重点选取与东城片区功能定位相关词汇,展示现代化城市风貌,寓意商贸繁
荣、安居乐业、社会和谐之意。
丰润 丰足而滋润。
[三国 魏]锺会《葡萄赋》:“仰承甘液之灵露,下歙丰润於醴泉。”
丰宁 丰盛安宁。
[汉]严遵《道德指归论》卷四:“祸乱既夷,万物丰寧”。 又古时
所奏雅乐名,寓意民众和乐。
灵润 雨露的美称。
[晋]郭璞《江赋》:“播灵润於千里,越岱宗之触石。”
惠润 恩泽。《晋书·乐志上》:“济民育物,拟陶均;拟陶均,垂惠润。”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7
雅润 雅致温润。
[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
和润 调和滋润。
[三国 魏]曹植《节游赋》:“感气运之和润,乐时泽之有成。”
泰宁 太平,安定。
[汉]马融《忠经·兆人》:“天地泰寧,君之德也。”
康泰 安乐太平。
[唐]王勃《拜南郊颂序》:“天下隶人,知海内之安乐;寰中殊域,
奉三灵之康泰。”
荣泰 繁荣安定。《旧唐书·忠义传上·苏安恒》:“若为君王而不行此四
者,则当神冤鬼怒,阴错阳乱,欲使国家荣泰,其可得乎!”
齐泰 太平。
[三国 魏]曹植《七启》:“超隆平於殷周 ,踵羲皇而齐泰。”
景泰 寓意安定平和。
泰通 国泰政通。
[宋]范仲淹《奏为荐胡瑗李觏充学官》:“泰通之朝,岂敢隐默。”
泰昌 寓意昌盛顺遂。
泰祥 寓意太平祥和。
泰华 寓意太平华美。
亨泰 亨通安泰。
[南朝 梁]萧绎《高祖武皇帝谥议》:“天衢亨泰,王道升平。”
隆泰 兴盛安定。《宋书·殷景仁传》:“皇涂隆泰,身荷恩荣。”
隆运 寓意兴隆昌盛。
康盛 寓意兴盛康泰。
2.社区功能和氛围主题词汇
春晖 寓意春光。
[唐]李白《惜余春赋》:“见游丝之横路,网春晖以留人”。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8
春华 寓意春光。
[唐]骆宾王《畴昔篇》:“容鬢年年异,春华岁岁同。”
春芳 寓意春光。
[唐]司空图《春山》:“可是武陵溪 ,春芳著路迷。”
芳草 对应芳草路,意指香草。
枫林 红枫,意指秋色。
[唐]杜甫《寄柏学士林居》:“赤叶枫林百舌鸣,黄花野岸天鸡舞。”
3.古地名主题词汇
明 望 /
明望台
湣王台(明望台),遗址名称(居民点名称)。据考:明洪武年间(1368 —1398)建村,因村址座落在湣王台附近,故名湣王台,后演化为明
望台。1945 年分为两村,东明望台和西明望台,现有明望台小区。
卜家庵 卜家庵子,居民点名称。明洪武年间(1368-1398)卜姓建村,到清
朝初期,卜家庄在村中建立了尼姑庵,和尚寺,故称卜家庵子,有大
卜家庵子村和小卜家庵子村。 第四节 西城片区
一、现状分析
该区域道路以“阳”“海”为名,南北方向道路多有“阳”字,为“×阳路”,
如旭阳路、正阳路、华阳路、丽阳路、云阳路、琯阳路、艳阳路、昭阳路、嘉阳
路、景阳路,东西方向道路多有“海”字出现,为“×海路”,如望海路、西海
路、金海路、海曲路、福海路、兴海路、云海路。总体上,道路名称区域特色较
为突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文化底蕴体现不够,道路名称上仅有东关南路、东关北路。
2.结合自然景观特征进行道路命名不够。
3.综合东城片区来看,存在“一路多名”现象。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49
二、道路命名
(一)命名指引
该区域是日照市城区的老城区域,居民分布密度大,由于被河流自然分割,
很多道路规模较小。基于现有道路名称,以日照“太阳文化”、“海洋文化”为
核心,采词上可统一围绕“阳”、“海”命名。
1.基于现有道路名称特点和区域化特点,采词上主要围绕“阳”、“海”
命名。
2.依据道路实际,结合自然景观特征进行道路命名。
3.深挖老城历史,结合老城史料实际,支路及以下道路名称尽量体现老城
历史文化。
4.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深挖老地名,弘扬地名文化。
(二)采词建议
1.“阳”、“海”主题词汇
选词参见本章第一节“海洋主题类”、“太阳文化类”词库。
2.古地名主题词汇
牌坊 四世一品牌坊,四世一品牌坊是为祖籍日照的李应廌家族而修建的,
为三间四柱三楼式,花岗岩石材质,正题额为“四世一品”,为康熙
御笔亲题。位于原日照县衙西,即现在日照市中医医院东侧的正阳路
上,自南向北依次排列(三座石牌坊,“四世一品牌坊”位南,列头
排),由官方出资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 年)修建。
永安 城门名称,最初金代日照城为土构城墙,设东、西二门,东门“永安”
(今东港区政府院东墙南端,海曲中路与华阳路交叉处偏东)。
太平 城门名称,西门“太平”(今日照市百货大楼西侧)。
振武 城门名称,明代日照城经 4 次重修,嘉靖三十六年(1557 年)重修
过程中,西城门向西扩建,改“太平”为“振武”(位于今海曲西路
药材公司楼稍西处),原太平门则缩进城内十字街。
拱极 城门名称,北门“拱极”(今正阳路北端市中医院东北隅墙外)。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0
接官亭 接官亭村,居民点名称。南宋时期(1127-1279 年)建村,清代日照
县衙的官员迎送外地官员时,就在村西头的路旁,故名接官亭。文化
大革命期间,改名为红卫村,1982 年又更名为接官亭。
十里铺 十里铺,居民点名称。明洪武年间(1368-1398 年),林姓由江苏东
海迁此立村,继有蔡、张两姓迁入。古时设“十里一墩,八里一铺”,
铺驻兵,此处曾有铺,故取名十里铺,1945 年正式划分为三个村,
东十里铺、西十里铺和前十里铺。 第五节 石臼片区
一、现状分析
该区域主要道路命名已形成海滨路+数字、黄海路+数字序列化命名。部分支
路体现新港区特色,如文化路、新港路、万安路等。道路命名问题主要体现在以
下方面:
1.石臼文化体现不够。
2.存在“名地不符”现象:文化路附近缺乏相应文化地理实体、环境,采
词风格与区域环境条件相差很大。 二、道路命名
(一)命名指引
1.深挖石臼文化,部分支路命名应围绕石臼进行命名。
2.局部道路采词宜凸显石臼商贸活力片区和海龙湾旅游休闲活力片区的功
能和特点。
3.延续现有道路序列化命名,港区内规划道路以“港”为采词重点,进行
序列化命名,如南北向道路命名为临港路+数字,东西向道路命名为航新路/新港
路+数字系列。
(二)采词建议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1
1.“阳”、“海”主题词汇
选词参见本章第一节“海洋主题类”、“太阳文化类”词库。
2.特色文化词汇
舂米 自宋代始,有漂泊海洋的渔家在东南隅岬角驻足拴缆,上岸舂米为食。
织网 体现石臼老街渔民生活习惯。
万寿 寓意民间“五福”中的寿星,取万寿之意。
禄相 寓意民间“五福”中的禄星,取官爵之意。
万喜 寓意民间“五福”中的喜神,取万喜之意。
万财 寓意民间“五福”中的财神,取财禄之意。
万平 寓意事事万全平安。
康宁 寓意人民福寿康宁。
3.区块功能主题词汇
(1)商贸商业功能主题
恒聚、祥兴、德利、永泰、瑾盛、顺和、德昌、福源、西成、日丰等。
(2)旅游休闲功能主题
水手、航海、灯塔、彩云、风云、翔云、跃沙等。
(3)港口产业功能主题
建议采用序列化命名方式,如:
临港路序列:因临近港口而得名,南北向道路可以临港路+数字序列化命名,
如临港一路、临港二路等。
航新路序列:东西向道路以航新路+数字序列化命名,如航新一路、航新二
路等。
新港路序列:以“港”和“新”为采词重点,以新港路+数字序列化命名,
如新港一路、新港二路等。
(4)铁路枢纽功能主题
顺德、顺通、顺达、通达、畅通。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2
第六节 山海天片区
一、现状分析
该区域主要道路建设已趋于完善,道路名称围绕山海天片区自然旅游资源和
文化底蕴,符合该区域的城市功能定位,目前已形成太公岛路系列、桃花岛路系
列和海天路系列,得到公众认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部分东西向道路名称旅游功能体现力度不够。
2. 部分道路存在未命名现象,主要表现在社区内主要通道。
3. 道路名称对地方文化体现不够。 二、道路命名
(一)命名指引
1.突出片区旅游功能,深挖太公文化,凸显背山面海景观特点。
2.依托区域典型自然地理实体进行道路命名。
3.强化地名文化保护,深挖古地名,原则上区域内社区连接道路和社区内
道路命名应体现原有居民点名称(或派生词)。
(二)采词建议
1.“海”主题词汇
根据该区功能主题,可采用“海洋”主题序列化命名方式,选词参见本章第
一节“海洋主题类”词库。
2.区块功能主题词汇
(1)康体养生功能主题:温泉、悦云、怡然、寿宁、畅运。
(2)旅游度假功能主题:乐友/游、花亭、烟波、风清。
(3)文旅会展功能主题:世帆、驰新、健顺。
3.自然实体类名称
卧龙 卧龙山位于规划区北部地区,海拔 411 米,西与河山遥遥相望呈重关
之势,南和奎山隔海相望呈旗鼓之状,北绵延至两城,与奎山、岚山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3
三座山延伸入海,共同构成沿海基岩砂质岸,也是主城区周边重要的
自然地理实体。
秀水 取自秀水河。秀水河位于规划区北部,发源于卧龙山向东注入大海,
西可看卧龙苍翠,东可观河流入海,风景秀丽景观较好,是日照市主
城区重要的河流。
庙山 取自庙山。庙山紧邻山海路,是紧邻规划区的一座山,山下有庙山前
村、庙山后村,社区内主要道路可以以此命名,如庙山路。
4.居民点或遗址名称
乔家墩 取自乔家墩子,居民点名称。据考,明洪武六年(1373 年),乔姓
从山西洪洞县迁此立村,因四周是盐滩,中间有个土墩,故名乔家墩
子。
大泉沟 取自大泉沟村,居民点名称。据考,明洪武年间(1368-1398 年)建
村,因村前河里有几十处泉眼,泉水喷涌旋转,故称大漩沟,同“大
洤沟”,因“洤”字生僻,后以谐音更名为大泉沟。
滩西 取自滩西村,居民点名称。据考,清道光年间(1821-1851 年),刘
姓从五里河子迁此,在盐滩西立两村,以晒盐为业,在盐滩前村子称
前滩西,还有后滩西村,改造后社区主要道路可考虑滩西路。
王家皂 取自王家皂,居民点名称。据考,明洪武二年(1369 年),王姓迁
此建村,以土建灶熬盐为生,故名王家灶,后演化为王家皂。
竹溪 取自竹溪村,居民点名称。据考,清嘉庆年间(1760-1820 年),刘
姓从刘家楼迁来定居,因地形像簸箕,故名簸箕掌,后因村前有一条
溪水河,河岸有竹子,改名为竹溪村。
李家台 取自李家台村,居民点名称。据考,明朝初期(1368 年),有一李
姓将军在此驻守烽火台,与倭寇对抗多年,后迁此定居,故名李家台。
张家台 取自张家台村,居民点名称。据考,明洪武二年(1369 年),姜姓
从东海迁此立村,称为姜家台。后因谐音,演变为张家台。 第七节 高教片区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4
一、现状分析
该区域道路主干道普遍采用省内城市名称命名,次干道和支路体现了道路文
化特色,围绕“学”、“文”命名。南北向道路主要有北京路、济宁路、烟台路、
威海路、文登路、文湖路、博文路、学府路等;东西向道路主要有聊城路、学苑
路、学林路、滨州路、东营路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地方文化体现不够。道路
名称缺乏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不够突出,对老地名挖掘不够。 二、道路命名
(一)命名指引
1.体现高教区功能定位和性质,突出文化科教,命名采词上尽量以“文”、
“学”作为专词头,如文湖路、文汇路等。
2.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老地名挖掘,弘扬地名文化。
(二)采词建议
1.区块功能主题词汇
重点选取高教片区功能定位相关词汇,围绕“学”、“文”、“德”、“慧”、
“雅”、“林”等进行命名。
学诚 以“学”作为专名词头,“诚”为诚实、真心、实在。
学思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故名学思。
学新 以“学”作为专名词头,新取创新、进步之意。
学兴 以“学”作为专名词头,兴取兴盛、兴旺之意。
文昌 取文化昌盛之意。《文选·左思〈魏都赋〉》:“造文昌之广殿,极
栋宇之弘观”。唐骆宾王《畴昔篇》:“挥戈出武帐,荷笔入文昌。”
文曲 文章、乐曲之意。《荀子•正论》:“今子宋子严然而好说,聚人徒,
立师学,成文曲”。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缘天下之所乐而为之文曲,且
以和政,且以兴德”。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5
文秀 寓意美才,文静秀丽之意。《晋书•郭璞传》:“今足下既以拔文秀
于丛荟,荫弱根于庆云……而响不彻于一皋,价不登乎千金”。
文轩 “文雅其外,涵养其中;文以载道,器宇轩昂”,故名文轩。
文泽 以“文”作为专名开始,取“文泽于心”之意。
文翰 以“文”作为专名开始,因“飞文翰染”故名文翰。
文华 以“文”作为专名开始,取才华才人之意。
德馨 德行馨香之意。
[汉]张衡《东京赋》:“鄙夫寡识,而今而后,乃知大汉之德馨,咸
在于此”。
[唐]刘禹锡《陋室铭》:“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德茂 道德美盛,德行高尚之意。
[汉]司马相如《难蜀父老》:“汉兴七十有八载,德茂存乎六世,威
武纷云,港恩汪濊,群生沾濡,洋溢乎方外。”
德兴 寓意品德兴旺。
德善 寓意德德行善。
慧明 寓意聪慧明理。
[唐]元稹《祭亡友文》:“滔滔众人,没没名利,材不称官,老不识
事……石顽慧明,亦有何贵”。
慧心 谓心体空明而能达观真理。
[唐]拾得《诗》之六:“教汝痴众生,慧心勤觉悟”。
慧思 寓意智慧。
尔雅 《尔雅》中国古代典籍,是辞书之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
风雅 源于《诗经》,《诗经》分为《风》、《雅》、《颂》三种体例,泛
指诗文之事。
敦雅 敦厚雅正之意。《三国志•蜀志·麋竺传》:“竺雍容敦雅,而干翮
非所长”。
翰林 寓意文士;官名。
[唐]杜甫《宴胡侍御书堂》:“翰林名有素,墨客兴无违。”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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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 代指良医。相传三国吴董奉隐居庐山,为人治病不取钱,但使重病愈
者植杏五株,轻者一株,积年蔚然成林。
杏坛 泛指授徒讲学之所。《庄子•渔父》:“孔子游乎缁帷之林,休坐乎
杏坛之上。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
风华 风采才华之意。
[唐]司空图《上考功》:“必弘声价,未浼风华;中外具瞻,浅深莫
际”。
芳华 美好的年华。
[宋]范仲淹《老人星赋》:“增芳华於信史,协休美於祥经。
[清]龚自珍《洞仙歌》:“奈西风信早,北地寒多,埋没了,弹指芳
华如电。”
风发 奋发之意。
[三国]曹植《魏德论》:“武皇之兴也,以道凌残,意气风发”。
[晋]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中》:“移神器于将兴,推亡汉于已坠,
实神机之至会,风发之良时”。
2.古地名主题词汇
冯家沟 取自冯家沟村,居民点名称。明洪武二年建村,冯姓三户人家居住在
此取名冯家沟,后在明末秦姓三世祖,迁入此地居住,仍称冯家沟。
厉家庄 取自厉家庄子,居民点名称。1620 年厉姓建村,起初只有一户姓刘
的居住,取名刘家庄,至清初厉姓逐渐增多,改名为厉家庄子村。
巩家岭 取自巩家岭村,居民点名称。明洪武二年迁至于此,巩姓从江苏东海
迁至于此建村,因村庄坐落于丘陵突出地带,故名巩家岭。
荷疃 取自荷疃村,居民点名称。原村东有个荷花池,以荷花池定名为荷疃
村。 第八节 高新片区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7
一、现状分析
该区南北向道路主要以“阳”字命名:×阳路,作为西城片区南北向道路的
北延;东西向道路主要采用序列化方式命名,如从南至北依次为“高新一路”至
“高新七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主要道路命名规则不够统一。南北向道路主要以*阳字命名,同时亦有省
内城市命名的道路,如兖州路、日照北路。东西向道路主要采用序列化方式命名,
但同时穿插有省内城市命名的道路,如潍坊路(高新四路和高新五路之间)、聊
城路(高新五路和高新六路之间)。
2.道路命名的城市规模或者行政等级与道路等级不匹配,代表的道路层级不
清晰。如兖州路已成为城区南北向重要交通干道,而兖州只是县级政区名称。主
城区其他以城市命名的同等级道路命名基本采用地级以上城市命名,如枣庄路、
菏泽路等。
3.部分道路指位功能不够明确。与东临的高教区综合考虑,则两区存在道路
命名的城市相对位置与相应命名道路的相对位置不对应,地名指位功能不够清晰。 二、道路命名
(一)命名指引
1.南北向道路宜采用“阳”字命名。
2.现有跨区块未统一名称的道路,如“高新”系列道路,由于形成时间较长,
具有一定区域特色,根据地名稳定性原则,保持现状,不作更改。
3.该区的南北向道路,若北延过山海路,山海路以北,称为××北路。
4.山海路以北区域,连通日照北路和北京北路之间的东西向道路以山海路为
命名基准,可采用序列化命名方式,其他东西向支路可取“×海路”。
5.支路及以下道路命名应体现高新技术开发片区功能定位和性质,或者采用
老地名(如居民点)以及寓意吉祥的词命名。
(二)采词建议
1.“阳”、“海”主题词汇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58
选词参见本章第一节“海洋主题类”、“太阳文化类”词库。
连通日照北路和北京北路之间的东西向道路以山海路为命名基准,采用序列
化命名方式,以“山海×路”的方式命名,由南向北依次为山海一路、山海二路、
山海三路、山海四路、山海五路、……
其他东西向支路则取“×海路”;如岳(悦、乐)海、崇海、岱海、嵩海等。
2.区块功能主题词汇
重点选取与高新技术开发片区功能定位相关词汇,寓意锐意进取、日新月已、
欣欣向荣之意。
日新
指发展或进步迅速,不断出现新事物、新气象。《易·系辞上》:“富
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 孔颖达疏:"其德日日增新。"《礼
记·大学》:“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知新 《论语·为政篇》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致远
致远,源自诸葛亮的《戒子篇》:“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
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后人将“致远”含义进一
步引申为理想远大、有抱负、追求卓越等。
星汉
曹操《观沧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意思为:日月似乎是从海中升起;横贯长空的银河(星汉),又降落于
海中。
蔚然
宋代文学家欧阳修《醉翁亭记》:“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
谢灵运《答纲琳二法师书》:“藻丰论博,蔚然满目。”
[唐]柳宗元 《答贡士萧纂欲相师书》:“见何旨趣之博大,词采之
蔚然乎!”比喻一事物逐渐发展盛行或形成良好风气。
顺达 顺利通达之意。
隆兴 寓意事业兴旺发达。
育新 寓意进取、创新。
卓然
[汉]刘向《说苑·建本》:“尘埃之外,卓然独立,超然绝世,此上
圣之所游神也。”意为卓越、成效显著、成绩斐然,往往形容成就或
品格等高出一般。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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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新 寓意新气象、新发展。
3.古地名主题词汇
七里河
源自七里河子村,居名点名称。明洪武年间建村,距县城七里路程,
“河子”是因为村前有条河叫墨水河,因此叫七里河子,因为村大,
后分为七里河子一村、二村和三村。现已拆迁,安置为七里片区。
莲村
源自大莲村和小莲村,居名点名称。大莲村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
年)建村,以村旁有莲花汪,故名莲汪,万历年间(1573-1620 年)
村前又兴建一村,亦称莲汪,后因重名,根据建村早晚,改名大、小
莲汪,民国初年分别更名为大莲村和小莲村。从清朝时期小莲村竹编
工艺就已远近闻名, 该村竹编器具流入全国各地,上世纪末,有竹编
业户 300 余户,产品畅销,2013 年,竹编技艺被列入日照市第三批市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莲村小学建于清初,牟氏祠堂被列为市级文
物保护单位,有一古碑为乾隆年间进士牟朝宜的墓碑,系龙头碑。
后楼
源自后楼村,居名点名称。曾用名“西楼”“肖家楼”“城后楼”。
1951 年定村名为“后楼”。后楼村是一文化古村,历史遗迹和传说
众多。清乾隆年间出过翰林肖九成等文化大家,知名遗迹主要有翰林
碑、翰林墓、祠堂、白果树、古楼等。清末民初至解放前,得益于靠
近县城的优势,后楼手工业、印刷业、纺织业和商业曾一度繁盛。解
放初的县党校、农校、窑场、劳改队、大会堂均设在后楼村。随着城
市化进程的推进,后楼已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城市新村,拥有以江豪建
材家具城为代表的号称“江北第一”的建材市场。
石桥
源自大石桥村,居名点名称。明洪武年间建村,打井时发现地下有一
石桥,亦说村前小河有一古石桥,故名石桥。
香店
居民点名称。明洪武二年建村,主要以卖香为业,故名香店。清乾隆
年间邻村费家小庄开始做香,亦称香店,后为区别,按人口该村为多,
本村始称大香店,另一村为小香店。
北关
解放前因位于老城墙北门处,故名“北关街”,解放后称城关十村大
队,后称日照北路居委会,2005 年成立社区时沿用老地名,改为北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60
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桃园
明洪武年间(1368-1398 年),许、李两家祖先原居住东海(今江苏
连云港一带),迁至此处建村。因建村时此处桃树遍野,故而取名桃
园;后又建有小桃园村,原桃园村称为大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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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开发区片区
一、现状分析
本区南北向主要道路基本上以省会城市或者副省级以上城市命名,如已有的
太原路、银川路、兰州路、贵阳路、重庆路(直辖市)、厦门路(副省级)、南
昌路、昆明路等。东西向道路则主要以省外沿海城市命名,如大连路、天津路、
连云港路、上海路、香港路、深圳路、广州路、海口路等。次干路以下道路基本
采用地市级城市名称。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没有很好体现日照文化,地域特色不够突出。道路专名采用省外大、中城
市名称(部分贯通道路除外),体现了沿海新城开放性的特点,但缺乏地域特色。
2.城市等级与命名道路等级不匹配。如武汉路、广州路、合肥路、长春路命
名的道路层级明显偏低,且广州路为断头路。城市等级与道路等级不匹配,造成
道路名称的等级区分度不高。
3.部分已建成道路名称未履行命名程序,如柳州路、桂林路,有些规划了路
名但路未建成,有的道路规划较长、等级较高,但实际建成只有很短一段。
4.使用命名城市的方位与命名道路的相对方位有错乱现象。如金华、温州、
漳州路,地名方位与命名道路方位错乱;如吉安路与附近道路命名的城市缺乏必
要联系。 二、道路命名
(一)命名指引
1.新增道路不再以城市命名,已有规划名称的,取消规划名称另行命名。
2.对已建成但距离较短、等级较低、更名成本较小的道路予以更名。
3.对南北向以城市命名的现状道路适时更名,延续西城片区南北向道路名称,
以迎宾路为界,迎宾路以南称为“××南路”;东西向道路可延续石臼片区已有
道路名称,命名优先考虑与“海”有关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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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路及以下道路专名命名,应挖掘当地居民点、历史文化古迹、遗迹等老
地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结合该区域功能定位,采用主题化系列化的命名方式,
进行群体化地名命名。
5.以临近自然地理实体或者重要设施命名。可考虑与方位、方向结合,采用
对称和系列化方式命名。
(二)采词建议
1.突出“阳”、“海”主题
选词参见本章第一节“海洋主题类”、“太阳文化类”词库。
2.自然实体类名称
奎山(奎山前街、奎山环路)
傅疃河(沿河路、滨河路等)
3.区块功能主题词汇
(1)寓意成果丰硕,繁荣昌盛:参见本章第一节“美好愿景类”词库。
(2)反映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定位:
华轩
原指华美的殿堂或者富贵者所乘的华美的车子。寓意繁华、美观之道
路。
恒(亨)

通达、顺畅之意。
[元]无名氏《冻苏秦》第一折:“终有日时运亨通,封侯拜相,扬名
六国。”
盛达 取繁盛通达之意。
创兴
创建之意。
清刘大櫆《赠大夫方君传》:“而君之父承晟,始以应世之才,创兴
贾业。”
孙中山《檀香山兴中会成立宣言》:“兹特联络中外华人,创兴是会
以申民志,而扶国宗。”
鼎兴
兴盛之意。
[宋]沈括 《梦溪笔谈·官政一》:“又召诸佛寺主首谕之曰:‘饥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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嵗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于是诸寺工作鼎兴。”
[清]曾国藩《新宁刘君墓碑铭》:“吾以人情为田,以培养士类为种。
耕不计年,获不计世。庸讵知留贻子孙者,不更大乎?逮君没而门内
鼎兴。”
[清]薛福成《出使四国日记·光绪十七年二月初三》:“盖自罗马衰
灭,而法、英、俄、德诸国始鼎兴焉。”
兴运 寓意时运昌隆。
兴工 启动、振兴产业。
兴业 事业振兴、繁荣之意。
隆泰
兴盛安定。《宋书·殷景仁传》:“皇涂隆泰,身荷恩荣。”《北史·韩
显宗传》:“仰惟先朝,皆卑宫室而致力於经略,故能基宇开广,业
祚隆泰。”
吉庆 寓意吉祥喜庆,吉庆有余。
建元 创始、开创事业新局面。
恒业 指固定产业。
鸿达 广博通达之意。
(3)其他反映该区作为重要的对外交通枢纽、寓意和顺通达:
兴运
指时运昌隆。
[宋]曾巩《福州谢到任表》:“遇继承于兴运,未进望于清光。”
集运 运量大而集中之路。
联运 连接不同运输方式的道路。
承运
古指秉受天命。
[晋]孙楚《为石仲容与孙皓书》:“太祖承运, 神武应期。”现指
承担重要运输功能的道路。
鸿运
指隆盛、好运气。
[东汉]刘秀《凉州卫大云寺古刹功德碑》:“英玮明允,特达聪亮,
负经济之伟才,属会昌之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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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
原意为开启世运。
[晋]陆机《皇太子宴玄圃宣猷堂有令赋诗》:“三正迭绍,洪圣启运。”
[宋]周煇《清波别志》卷上:“ 艺祖启运创业,应天顺人。”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一:“上元启运,文明大开。”
昌运 取繁荣运输之意。
昌顺 取繁荣运输、顺达之意。
4. 古地名主题词汇
崮河
取自崮河崖村,居民点名称和遗址名称。崮河崖村有西汉著名农民起
义女领袖吕母所设点将台--"吕母崮"遗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
位。
夹仓
取夹仓古镇名称,今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傅疃河河口西北,南临
黄海、左跨傅疃河,曾是日照八大海口之一,传以水汊为“夹”储粮
为“仓”而得名,素有日照“城南巨镇”之称。据《青州府志》所载,
元即有巡检司移于夹仓镇,以此为据,夹仓也许已有七八百年的历史。
河套
取自河套村,居民点名称。清嘉庆年间建村,因傅疃河由村后自西而
东折转南下呈圈套状,故名河套。
青墩
取自青墩村,居民点名称。清康熙年间建村,因村旁有青云寺、狼烟
墩,故名青墩。
盘石
取自磐石庄,居民点名称。清康熙年间建村,因村处河疃,屡受水害,
遂迁现址,取名盘石庄,寓意坚如盘石。
西河
取自西河村,居民点名称。自清朝时期即有刘家寨,丁家楼、高家村
的部分户在此居住,因村临近傅疃河,故按方位统称西河,后部分村
户划归另村,余户合为一村,村名依旧。
琅墩坡
取自琅墩坡,居民点与遗址名。琅墩坡明朝洪武年间建村,因村西有
汉墓三冢,俗为狼墩,现已证实为汉墓群,2002 年 3 月底,山东省
考古研究所对墓地进行了挖掘,共清理墓葬 90 座,清出文物 1200 余
件。村址又在墩下坡处,故名狼东坡。后演变为琅墩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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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家台
取自相家台村,居民点名称。相姓家族于清雍正年间(1723-1735 年)
在此建村居住,因所居住村东岭 750 米处有一烽火台,故命名相家台。
丁家楼
取自丁家楼村,居民点名称。丁家楼村位于奎山街道驻地东南 1.5 公
里处,西依 204 国道。丁氏始祖丁顺自明洪武十三年(公元 1380 年)
迁日照,初居刘家寨村东二里许,后逐渐壮大,该地始称丁家庄,中
间丁氏族人迁往涛雒,后又有丁氏后人陆续迁回,称丁家楼村,历史
上日照丁氏家族名人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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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地名标志规划
一、地名标志体系
(一)地名标志
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是标准地名
发布的现实渠道,是社会公益设施,属于国家法定标志物。
(二)地名标志体系构成
地名标志体系,是一种地理标识体系,它是地名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地名标志体系由以下各类地名标志构成:
1.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2.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3.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4.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5.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6.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二、地名标志内容
地名标志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名称标志牌、人工建筑物名称标志牌、居民区名
称标志牌和楼门(单元、户)牌、公共活动中心和公园绿地名称标志牌等。
地名名称指示标志,应有标准名称及名称的汉语拼音。名称书写使用规范汉
字,使用规定字体。名称(包括专名和通名)的汉语拼音,按《汉语拼音方案》
的规定进行拼写,对其通名不应以外文译写。
地名标志一般采用:立柱式、悬臂式、附着式、碑碣式以及其他方式设置。
地名标志材料、规格、样式、文字书写等要符合《地名标志》(GB17733-2008)
的要求。
三、城镇门牌编制办法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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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门牌的种类包括道路两侧门牌、住宅楼幢牌、单元牌及指示牌等。采用
序数编码方式,从街(路、巷)起点起,按每 4 米设计编制一个门牌号码。
1.东西街巷(含偏东西方向),由西向东,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
2.南北街巷(含偏南北方向),山海路以南的,由北向南,西侧编单号,
东侧编双号;山海路以北的,由南向北,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
四、地名标志设置
坚持布局合理、位置明显、标示准确、导向清晰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基础
设施和人流车流情况,合理确定地名标志设置的位置、数量和密度。
1.行政区和工业区、开发区等功能区地名标志,设置在主要交通道路上的
区域界线交会处;
2.道路交叉口应分别设置路名牌,长度过长、转弯过多等有必要显示路牌
的地方设置路牌。南北向道路指示牌用绿底白字表示,东西向道路用蓝底白字表
示;
3.道路两侧建筑物和住宅楼应设置门牌,门牌设置在主要出入口;
4.居民点地名标志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
5.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在所处主要交通道路旁或该地理实体
明显位置设置地名标志;
6.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等专业设施,在面向主要交通
道路的明显位置设置地名标志;
7.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按照方便、实用、清晰的原则设置。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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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地名调整与保护规划
根据日照市主城区地名网络的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地名的稳定性、
适应性和地名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权衡,提出对地名的调整优化。
一、地名调整
地名调整应以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相关文件为前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
应遵循以下原则:
1.谨慎调整
在维护地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谨慎处理老地名的注销、更名或合并,进行
局部和个别调整,可调可不调的一般不调。
2.尊重民意
地名优化、调整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顺民意、合民心。通过调查论证、
征求意见、公示等方式决定是否调整,对社会普遍反映且地名所在地单位、居民
达成共识的,可实施调整。
3.保护传承
注意挖掘、传承、保护地名文化资源,更好地体现城市的历史变迁和文化特
征,使城市记忆得以绵延传承。建立日照古地名保护制度体系和长效保护机制。
对知名度较高、含义健康或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名称,可以有选择性地将其移用到
新的地理实体上继续使用。
4.“六个优先”
地名调整中,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保留。
(1)历史悠久者优先。通常名称出现较早、历史较久远的名称保留;名称
较后出现、历史较短的更改。
(2)级别较高者优先。规格级别较高的名称保留,较低者更名。
(3)知名度较高者优先。知名度较高的名称保留,较低者更名。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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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域特色浓郁者优先。因资源、物产、企业、旅游、市场特色和重要
交通设施得名者保留,不具备的更名。
(5)因由重要者优先。因重要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或因典故、传说
得名者保留,没有这种缘由的名称更改。
(6)区位优势优先。具备者保留,不具备者更改。 二、地名文化保护
(一)保护原则
1.依法保护。结合《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
史地段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名胜古迹保护等,进行与之相应的地名文
化的保护。
2.科学保护。在对市区内的老地名、古地名深入研究、考证的基础上,进
行筛选,提出有充分依据的保护名单,加强对地名文化保护的针对性。
3.继承创新。随着城乡建设的发展需要,在保护老地名、古地名的同时,
应注意开发能体现本市特点的新地名。针对不同情况,运用不同的保护方式:即
应保留的坚决不改;能移植的科学移植;宜派生的合理派生。
(二)重点保护区域
结合《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地段重点保护
区、传统风貌协调区、名胜古迹保护等有关规定,进行与之相应的地名文化的保
护。西城片区和石臼片区的基本地名格局和历史文化地名为重点保护区域。
(三)重点保护对象
1.日照老城区、石臼老城区的传统道路街巷和片区名
尽可能保留原有传统街巷道路名称,因旧城改造被废止的道路名,可通过就
近移植使用的方法,继续沿用。有丰富历史文化意义的街巷地名废止后,可在原
址设纪念标志。
2.与日照行政区变更、城市沿革、城市发展相关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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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海曲、西海等。
日照,周为莒地,秦属琅琊郡,西汉置海曲县,三国魏时属城阳郡并于莒,
北魏置梁乡县。隋时归莒县,属琅琊郡,唐、宋属密州。宋元佑二年(1087 年)
置日照镇,属莒县,日照之名始于此。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 年)始设日照县,
属益都府莒州。元明沿袭。清属沂州府。
3.古建筑及重要场所名称
已确定为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名称,以及古建筑名称,如:
四世一品牌坊、永安、太平、振武、朝阳、拱极等。
金代日照城为土构城墙,设东、西二门,东门“永安”(今东港区政府院东
墙南端,海曲中路与华阳路交叉处偏东);西门“太平”(今日照市百货大楼西
侧)。明代日照城经 4 次重修,嘉靖三十六年(1557 年)重修过程中,东门仍
为“永安”,西城门向西扩建,由“太平”改称“振武”(位于今海曲西路药材
公司楼稍西处),原太平门则缩进城内十字街。并增设南门“朝阳”(今苏宁广
场南侧),北门“拱极”(今正阳路北端老市医院东北隅墙外)。
日照四世一品牌坊是为祖籍日照的李应廌家族而修建的,为三间四柱三楼式,
花岗岩石材质。正题额为“四世一品”,为康熙御笔亲题。位于原日照县衙西,
即现在日照市中医医院东侧的正阳路上。
4.特色居民点名称
对建村时间较早(清代以前建村)、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的居民
点名称应予以保护。
表 8-1-1 地名保护对象名录
分类 保护对象
城市地名 日照、海曲、西海
古建筑与重要场
所名称
四世一品牌坊、永安、太平、振武、朝阳、拱极、恒聚、祥兴、德
利、永泰、瑾盛、顺和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 东海峪遗址、两城镇遗址
省级 石臼灯塔、王献堂故居、海曲墓群
市级
冯家沟遗址、东两河遗址、崮河崖遗址、张氏家族墓群、
两城天后宫、双庙遗址、凤凰城遗址、小莲村牟氏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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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村遗址、苗王庄遗址、时氏祠堂、牟家小庄绣楼、牟
朝宜墓碑、日照烈士陵园、琅墩坡墓群、夹仓四村关公庙、
湣王台、大桃园遗址、七里河子遗址
居民点名称
东关、营子河、明望台、卜家庵子、接官亭、十里铺、乔家墩子、
大泉沟、滩西、王家皂、竹溪、李家台、张家台、厉家庄子、巩家
岭、荷疃、莲村、大石桥、香店、古城、河套、青墩、盘石、西河、
琅墩、相家台
(四)保护措施
1.挖掘活化古地名。在编制地名规划和开展地名命名更名时,充分利用现
有地方志资源(如历代方志集成、地名志等)挖掘人文历史资源,挖掘和整理反映
当地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的地名,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新地名中,更多地体现
地域特色,延续地名文脉。
2.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结合地名普查加强地名文化信息调查,全面、系统
地普查各类地名及其属性信息,既要调查现有地名,也要调查已历史地名,查清
地名的拼写、读音、位置等基本信息,详细收集地名的渊源、沿革、含义等文化
信息。编纂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地名图、录、典、志,搞好成果转化。
3.加强地名文化宣传。积极支持引导地名文化产品和产业发展,通过图书、
电视、互联网等多种载体,不断丰富地名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搭建地名文化活
动平台,广泛开展地名文化展览、征文、知识竞赛、视频征集等文化活动,充分
展示地名产生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增强全民地名保护意识,使全社会共同
参与到地名保护中来。
4.建设地名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的优势,
深入挖掘、系统整理、综合利用普查形成的地名文化资料,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
和网络查询系统,加强地名文化理论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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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
一、地名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
城市地名彰显着城市文化底蕴,是城市规划中显示地域空间重要的方位系统,
地名系统是城市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的重要反映,地名与
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地名规划纳入
城市规划框架体系是保证规划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在城市规划框架内,应单独设立有关地名规划专题,提出城市地名规划总体
框架;按照本规划相关规定命名规划项目,从源头上加强名城管理。
二、完善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
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法规、标准,研究制订适合日照市的地名管理办法或实
施细则,实现地名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地名法规、规章宣传,增强依法申报、审批和管理
地名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遵守和维护地名规划的自觉性,监督规划执行,关心、
支持规划实施。
三、建立地名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工作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另
一方面应建立长效地名工作领导机制,切实保证地名规划的科学推进和一贯执行。
建立健全地名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发改、财政、
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市场监管、运输、文化和旅游、民族事
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
与”的地名工作机制。
四、完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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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标志是标准地名提供社会使用的最直观、实用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地
名标准化成果的重要措施。市区范围内的各类地名,必须设置相应的地名标志牌。
地名标志的规格和形式,按国家规定执行。新的地名正式产生后,要尽快设
置地名标志。
在现阶段已设置的街路和建筑物标准地名标志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城市和历
史文化名城的需要,扩大对所有居民区、广场、公园、河流、桥梁、名胜古迹、
古遗址、纪念地和风景区等名称标志的设置面,做到有名必有牌,并附相关的文
字说明,以提升城市历史、文化的品位。
积极推动地名标志设置由中心城区向城郊乡镇扩展。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地
名标志管理工作,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名标志管理工作。
五、启动地名文化保护工程
1.编制古地名保护名录。加强古地名研究,开展古地名普查,并编制古地
名保护名录。加强对古地名的保护,严格控制对其更名。
2.建立古地名信息库。挖掘整理古地名,建立古地名信息化数据库。
3.设置古地名相关标识,复活古地名。对受保护的古地名实施地名标识工
程,如竖立古地名文化地标、纪念铭牌等,标识的内容可包括地名、产生年代、
名称来源和含义等方面。
4.严格管理古地名的使用。对古地名及其派生利用须进行系统研究,在制
定使用方案前需由地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古地名保护名录中不再使用的地名应按照地域就近原则当优先启用。依法拆除或
者迁移古地名保护名录中地名所指称的实体,有关部门应当事先会同地名主管部
门制定地名保护方案。
5.加强古地名保护的教育宣传。编印关于保护日照地名文化遗产的书籍、
绘图及宣传资料,向社会宣传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加强社会公众对古
地名的深入了解,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古地名保护工作。
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
1.建立地名数据库。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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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在政务网上公布地名审批目录,实现信息
互通,方便各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证、照手续。搞好地名信息的普查、更新,及
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提供标准的地名信息。
3.健全完善地名档案管理制度。分类收集、整理原始地名档案资料,维护
地名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断充实和丰富地名档案资料,及时修订和更新地名资
料,适时编纂出版地名录、地名志、行政区划图等,为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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