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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5 14: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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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东济南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以来,以被告人张守玉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张守刚为领导者,以被告人于德强、王权、张守芳、刘刚、张善木、张守峰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日照市海曲西路果品市场非法敛财,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通过收购方鑫公司、成立金阳市场、经营岚山水产城等,进一步扩充经济势力,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以黑护商,大肆聚敛钱财;将部分非法获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维系犯罪组织生存发展,支付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受伤的组织成员的医疗费,为组织成员购买车辆,为因犯罪被判刑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为涉嫌刑事犯罪的组织成员提供资金进行和解等,以商养黑。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对日照市主城区及岚山区的水果、猪肉、蔬菜、干海货批发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与生活秩序。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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