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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搭建技能比拼、技艺展示的平台,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近日,我市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竞赛级别: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和由区县人民政府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市级一类竞赛申报。
由市直单位、市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和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主办和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部门联合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市级二类竞赛申报。
申报竞赛职业(工种)应优先选择通用性强、就业面广、社会影响大、发展较迅速的职业(工种),或者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竞赛涉及的职业(工种)及新旧动能转换、“12+1”主导产业培育工程相关职业(工种)。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涉及先进钢铁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现代海洋、滨海旅游、幸福康养、农业“新六产”、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的市级一类竞赛项目或职业(工种)优先纳入日照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及奖励范围。对获得日照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或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
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
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2、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4、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申报单位需将2019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表于2019年5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申请“日照市五一劳动奖章”“日照市青年岗位能手”“日照市三八红旗手”称号的竞赛计划需同时分别报送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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