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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月1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筛选提报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名单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经侦部门已初查案件20起,共涉及企业15 家,立案13 起,刑事拘留5人,网上追逃4人,强力震慑了一些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了日照市的经济金融秩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日照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以改制、重组、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金、托管、租赁、 股权转让、解散、破产、虚假诉讼以及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损害银行债权等 10 类行为之一的企业,可认定为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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