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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将于2014年11月3日—11日在北京举行。近期,生态日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转发了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批复》和《山东省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以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的保障工作。
一是各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将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保障措施》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细化分解辖区内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加强会议期间的监督执法,共同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各相关区县政府将加大对会议期间3家实施停产或限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市经信委对已淘汰落后工业产能的也会加强监管,并做好发电机组环保调度,在保证安全供电的前提下,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和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机组的运行负荷。市住建委根据文件要求,将抓好扬尘控制工作,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确保会议期间50个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停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抓好机动车的路检和限行区域内车辆的执法检查。市环保局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调度情况,确保《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监督考核工作。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会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的重要意义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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