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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山东万春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9月10日9:00在点拍网(http://www.dpauc.com)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前十里铺村村南约7亩土地五年租赁权,起拍价50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土地面积最终以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共同实际测量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租赁期间,该土地禁止存放危化物等易燃易爆物品、矿石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物品及环保安监等政府部门严格控制的违禁货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准进行非法建设,严禁私自向外拉土石、填埋污染物,买受人必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前十里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和要求,符合土地性质、村委规划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须达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3、租期内租金一年一付,预先缴纳,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租赁押金2万元及拍卖佣金。
4、租赁经营期间,该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租赁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赔偿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6、租赁合同到期后按国家相关土地承包政策执行,如需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买受人未竞得,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前十里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交付土地,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7、其他租赁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咨询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前十里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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