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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环保厅近日下发的通知,第三季度,日照市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项指标,较去年同期分别改善了13.6%、14.3%、12.6%、13.0%,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183万元,位居全省沿海一类考核城市首位。
今年以来,我市以“生态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实施“七大生态建设工程”“十大环保重点治理工程”,加快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前三季度,日照市空气质量总体全面改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项指标分别列全省第3、2、3、3位,较去年同期分别改善了11.0%、6.0%、9.5%、11.1%。
根据我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第三季度,各区域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得分最高的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7.6分。本季度各区域空气质量均实现改善,由市级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根据年终确定的生态补偿资金系数进行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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