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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为解决日照市崮河流域污染久治无效的问题,市政府印发了《崮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实施“河长制”,将崮河流域划分为18个市级责任河段,市长任“总河长”,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大学科技园管委、市住建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任所管辖河段的“河长”。
一年后的2015年5月,崮河流域“河长制”15个考核监测断面中仅有1个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Ⅴ类标准,达标率为6.7%。下游的省控大古镇断面COD、氨氮浓度分别为40mg/L、4.8mg/L,氨氮指标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超标1.4倍。
5月份,沙墩河聊城路、后楼河荟阳路、营子河一中桥、姜家村河迎宾路4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均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郭家湖子河迎宾路断面断流未监测。
5月份,沙墩河成都路、张家河大岭二村桥2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氨氮指标未达标;崮河溢流坝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均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
5月份,沙墩河山海路、香店河山海路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均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
5月份,沙墩河前官庄、沙墩河烟台路断面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均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
5月份,沙墩河迎宾路、营子河荟阳路2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均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张家河迎宾路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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