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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日照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间(5月20日至6月13日)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干扰,近日,市城管执法局、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委、环保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
《通告》要求,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市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建筑施工企业白天施工时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夜间(20:00至次日6:00)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施工作业。考试期间,考场周围五百米之内昼夜禁止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禁止大货车、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市区济南路、菏泽路、日照北路、太公一路、山海天路等部分路段。
《通告》规定,禁止在城市市区内采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禁止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市民可拨打8717116(市城管执法局)、8772957(市教育局)、110(市公安局)、12319(市住建委)、12369(市环保局)等电话投诉举报噪声污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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