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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生态日照建设要求、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市环保局在全市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专项检查,此举也是积极回应群众环保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区县自查为主、市局督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自查摸底阶段,各区县局(分局)对辖区内污水直排环境限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污水直排口及河道内长期积存垃圾点逐一进行定位。二是整改落实阶段,各区县局(分局)对调查发现的生活污水直排口和长期垃圾积存点,积极向当地政府(管委)汇报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违反规定向河道排污的工业企业,要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督导检查阶段,市局将组织对各区县污水直排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年度环保责任书考核,对未完成整改或在督查中发现未上报的直排口进行通报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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