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89|回复: 0

[交流]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复制链接]

696

主题

73

回帖

237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74
发表于 2014-9-17 10: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日照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规定,检测我市防空警报器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定于9月18日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二、试鸣范围:市区和各区县城区以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区域。

三、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警报信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鸣放,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次为一周期),时间2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3分钟。

四、在户外鸣放警报的同时,日照电视台综合新闻、公共影视、科教都市三个频道切换警报信号,日照新闻网同步直播。

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为防空警报鸣放提供保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混同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和音响信号,违者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请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警报音响信号,并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9日
日照论坛欢迎您,在这里可以填写签名哦!日照论坛永久地址http://www.rizbbs.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日照公安备案:37110202000108|删帖帮助|手机版| 日照大众论坛

Copyright © 2013-2022 Rzbst X3.4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21003022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邮箱:rizbbs@163.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