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76|回复: 0

[交流] 日照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制 失信者将受惩戒

[复制链接]

696

主题

73

回帖

237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74
发表于 2014-8-27 14: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日照
8月26日,在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首次发布了《日照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阐述了当前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之一是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即日起我市质监、环保、商务、食品药品、住建、税务、工商、文化执法、农业等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榜”名单制度。
此制度规定,每两个月我市将定期召开发布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向社会发布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发布失信惩戒措施。
具体内容为: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质监部门发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环保部门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商务部门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食品药品失信企业黑名单;住建部门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情况;税务部门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刊播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媒体名单;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农业部门发布农业生产资料失信企业黑名单。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相关部门将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等不同措施。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会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日照论坛欢迎您,在这里可以填写签名哦!日照论坛永久地址http://www.rizbbs.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日照公安备案:37110202000108|删帖帮助|手机版| 日照大众论坛

Copyright © 2013-2022 Rzbst X3.4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21003022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邮箱:rizbbs@163.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