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崮河流域水质污染问题,日照市于去年建立实施了“河长制”,将崮河流域划分为18个市级责任河段,市长任“总河长”,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大学科技园管委、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任所管辖河段的“河长”。
为深入落实“河长制”,日照市环保部门在崮河流域每段河道的显要位置设立了16处“河长”公示牌,公示“河长”职责及举报电话,标注河长责任河段地图,并设置了15个考核监测断面,定期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自实行“河长制”以来,崮河流域18个责任河段已初步达到河道及两岸整洁无垃圾,堤坝、绿化无损毁,水体无黑臭的阶段目标。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日照市环保局决定自2015年1月开始,向社会公布各责任河段水质情况。
1月份,15个考核监测断面中有3个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Ⅴ类标准,达标率为20.0%。下游的省控傅疃河大古镇断面COD、氨氮浓度虽然比整治前分别降低了62.0%、77.3%,但氨氮指标仍然超标较重。根据省政府要求,2015年底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我市崮河流域水质改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继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实现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确保省控断面水质达到省规定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