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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立足实际,强化经办管理,突出抓好创新,深化联动防控,加强稽核检查,有力地保证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经办管理,做到前后规范有序。在基金征收环节,建立起了征收、记账、复核、对账岗位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长效制约机制。在基金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制度,除支出户预留两个月支付基金外,剩余基金都存入财政专户。在基金支出环节,实行重大支出领导签批制度,待遇发放全部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避免截留和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二是突出抓好创新,做到因地制宜高效。市本级在2006年就率先探索实行了“一票征缴”,2011年启用了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对窗口设置和服务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提升。目前我市各区县也都实行了“一票征缴”,确保了基金的足额及时到账。2012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对包括基金管理方面的经办业务做了系统全面的规范。2013年制定了《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诚信评价试行办法》,根据参保单位日常业务情况做出诚信评价,督促参保单位及时缴费、参加稽核、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等工作。
三是深化内控联动,做到动态规范管理。实行业务月度通报和联动制度,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如2014年二季度,发现市直养老保险当期收不抵支,分析发现财政代扣养老金大幅减少,原因是财政部门基金拨付程序和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拨付到位。在内控建设方面,我市东港区吸取教训,实行财务人员派驻制,由财政部门统一配备基金财务人员;我市五莲县改变过去分散管理的方式,实行人社部门基金财务会计统一集中管理。
四是加强稽核检查,做到促增收保安全。对所有参保缴费单位进行书面稽核,对诚信度较低的单位实行重点稽核、上门稽核,对离退休人员由单位开展协助认证、追回冒领多领的离退休待遇。2014年我们实行登记年检、基数调整、稽核检查和资格认证四项工作一起开展,既方便了办事,又提高了效率。2014年稽核检查补交养老保险费16万元,由单位追回多领的养老金1人次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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