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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日照市新闻办召开《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已于11月8日经省政府批复实施。据悉,该版总体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是日照未来发展的新蓝图。
通过实施,《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将成为开启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征程的重要指引,统筹全市各类发展空间需求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我国滨海生态、宜居、旅游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和临港产业基地。本次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市域为日照市行政辖区,中心城区包括市区现状九个街道、涛雒镇、以及虎山镇东部区域。
规划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定了夯实生态优势,建设宜居旅游名城;协调区域发展,做大做强海洋经济;改善内外交通,全面提升开放水平;优化功能结构,推动城市转型创新;均衡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共享发展等五大发展策略。
构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秉承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及开发边界,城镇空间占市域面积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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