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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2岁的韩女士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24岁的小林,俩人网聊六个月,第一次见面后不
久即登记结婚。婚后不到半年,韩女士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
,房山区法院驳回了韩女士的诉讼请求。
“我与丈夫是网上认识的,六个月后见面,一见钟情,第五天我们就登记结婚。”韩
女士诉称,闪婚后,她发现丈夫并不符合自己的征婚条件,两人还常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
,因此起诉要求离婚。由于自己已怀孕,韩女士决定胎儿出生后由自己抚养,小林给付抚
养费,并偿还借款以及利息。
被告小林辩称,两人是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的,原本想见面当天结婚,不料材料没带
齐,于是过了五天才登记领取结婚证。“婚后她要求财产AA制,我也同意,因做生意从韩
某那取过钱,我同意偿还。现在韩某已经怀孕,我们一直也在一起生活,我不同意离婚。
”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发生矛盾,对夫妻感情有一定影响,但不能认定夫
妻感情破裂,现韩某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应珍惜建立的感情,在日后生活
中互相谅解、互让、互尊、互敬,会和好如初的。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
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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