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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日照小伙追女同学十年未果将其迷奸,被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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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2: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日照
追了自己的女同学十年未果,为了强行确立恋爱关系,一男子竟然用迷药将其迷晕并发生了性发系。结果,非但生米没有煮成熟饭,其行为还触犯了刑法。岚山区人民法院近日以强奸罪对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王伟与玲玲(均系化名)是岚山区某学校的初中同学,多年来一直追求玲玲,但玲玲始终没有答应王伟。

案发前,已经27岁的王伟在岚山某大型企业工作,家庭条件较好,即便明知小其两岁的玲玲已经有了男朋友,仍对玲玲念念不忘,“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我已经追了她10年了。”王伟告诉法官。

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追到心爱的女神,王伟便“恶从胆边生”,动起了邪念。为了迫使玲玲与其谈恋爱,王伟心想可以先把玲玲迷晕并强行发生性关系,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后,玲玲便会顾及声誉与她男朋友分手,进而与王伟恋爱结婚。于是,王伟事先购买了迷药,购买后还以身试药,自己喝了几片迷药后试验了一下药效。

2014年8月17日下午,王伟以两个人好聚好散等为理由,约玲玲在一咖啡厅见面,并将事先准备好的迷药放进咖啡和茶水内骗玲玲喝下。玲玲喝下后受药力影响失去了意识。当晚7时许,王伟将玲玲带至宾馆内,强行与失去反抗能力的玲玲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玲玲醒来后,模糊地记得自己喝下王伟给的水后就神情恍惚,失去了知觉。玲玲便电话告诉男友及家人并同时报警。警察赶到,将王伟抓获,王伟承认了迷奸玲玲的作案事实。

12月8日,岚山区法院对该起案件经审理后认为,王伟使用药物致被害妇女失去反抗能力,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以强奸罪对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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