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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
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
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
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
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
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从日照市统计局了解到,截至2013年年末,日照市城区(含东港区、开发区、岚山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市辖区城区)常住人口为72.13万人。根据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日照已步入中等城市的范围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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