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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日照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生态建设年活动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统计、核算和监测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区县要及时掌握当地经济运行数据和主要产品产量,结合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形势分析,及时调控,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限制“两高”行业过快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做好过剩产能化解工作;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降低经济发展的能耗成本和污染物排放水平。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稳步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强能效标杆企业建设,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审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与监管,热电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未建成的区县要加紧推进,要特别加强火电、钢铁、水泥、焦炭和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尽快制定印发我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1143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按照我市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市经信等部门要督促各区县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加油站供应国IV柴油的任务。
(五)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加快组建区县级的节能减排执法和能源统计机构,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企业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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