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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确认工作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申请人确认点在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机构地址及咨询方式信息如下:
1.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港区临沂北路269号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社会事务一窗受理区。
咨询电话:0633—3228906、8253658、8251628、8252978
2. 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咨询电话:0633—3678010。
3.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帮办受理服务区。
咨询电话:0633—6203003。
4. 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富强路101号五莲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科。
咨询电话:0633—5336612、5336628。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地址: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2—205窗口。
咨询电话:0633—8717209。
QQ群:772839520。
四、认定程序
(一)体格检查
1. 体检时间:2025年9月11日—9月19日。
2. 体检医院和要求(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三)网上确认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确认时间:2025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确认时间详见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网上确认,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申请人选择东港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日照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四)申请材料
1. 高等教育学历相关材料:
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4.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在做出认定结论,并在认定系统中进行审批和证书编号后,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通过EMS免费送达《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考生收到证书后应核对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如有错误及时与认定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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