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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日照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秋季秸杆禁烧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分解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秸杆禁烧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范围,我市也将秸杆禁烧工作列入了2014年“生态建设年”活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秸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尽快部署今年秋季秸杆禁烧工作,严格实施考核和责任奖惩,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巡查组进行巡查,对重点区县、重点区域和易出现着火的点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防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导处理,巡查情况作为年度禁烧考核重要依据。环保部门对接卫星火点通报核查工作,接处有关信访投诉。公安部门要对焚烧秸秆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时依法处理。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
通知强调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禁烧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督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守法意识。积极宣传禁烧先进典型,曝光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通过正反面典型的报道,发挥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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