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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日照市纺织家纺业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名单附后),未按照规定接受2012年度、2013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
日照市民政局于2014年12月27日在《日照日报》按规定对拟撤销登记的有关社会组织进行了听证公告。日照市民政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日照市纺织家纺业协会等17家社会组织的听证要求。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第3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日照市民政局对日照市纺织家纺业协会等17个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自公布之日起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具有社团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不允许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公告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日照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满后视为放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特此公告。
日照市民政局2015年3月18日
【撤销登记17个社会组织名单】
一、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
日照市纺织家纺业协会、日照国际劳务商会、日照市洗染行业协会、日照直邮协会。
二、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日照东升双语学校、日照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日照科技信息中心、日照银鹰广告策划研究中心、日照市化学建材研究所、山东日照生产力促进中心、日照新起点职业介绍所、日照市海韵潜水运动俱乐部、日照经济开发区新力农机驾驶培训学校、日照市建业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日照市蓝天化工研究所、日照清慧华苑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日照新贵啤酒保鲜设备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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