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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下午3点左右,交警莒县大队接警,在莒县招贤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黑色轿车撞倒了一电动车,电动车车主腿部受伤。民警即刻赶赴现场,只发现伤者及电动车。据群众反映,当时轿车撞倒人后便开车离去了。
正在民警在进一步调查时,一辆黑色轿车开到事故现场,车主张某声称自己当时不小心撞了人,因为急着送人而先行离开。民警例行检查行驶证,发现并非所开车辆。当被问及事故经过时,张某闪烁其词。民警经过不断询问,才得知肇事者是张某的哥哥,因为酒后驾驶怕受处罚,于是找弟弟帮忙来处理,不料被民警识破。
民警对兄弟俩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对张某哥哥依法处理,酒后驾驶罚款2000元,扣12分,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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